关于印发《瓯海区2018年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3 访问次数: 来源:区农林渔业局

各镇街经发办(农办):

现将《瓯海区2018年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予以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温州市瓯海区农林渔业局       

2018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2018年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计划

 

为深化农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防范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8年度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计划。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农机部门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拓宽农机安全知识覆盖面,增强农民安全意识,为农业“机器换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深入宣传《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方位、多渠道解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35号)、《道路交通安全严管第七条规定》及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使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机手了解主要内容,形成全面关心、重视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农机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教育。宣传讲解农业机械常识、农机安全操作规程、农机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农机具维护保养技巧,农业机械特别是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容易产生的安全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农机事故自救与互助救援常识,以及典型农机事故案例等,提高农民机手安全驾驶操作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加强农机操作手教育培训。举办1-2期农机操作手培训班,对农机操作手进行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学习新颁布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两规定、两规范”等规定要求,交通法规、农业机械的正确操作和安全使用,农业机械常识和农机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等,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机操作手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三、重点活动

(一)组织开展农机质量月活动。围绕农业“机器换人”这条主线,结合春耕备耕“五送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农业普法、科技下乡等活动,充分利用农民信箱、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文化橱窗等宣传媒介,以新型农机技术和装备应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新产品补贴政策、优质农机产品选购、农机安全操作、维修保养方法和质量纠纷处理等为重点内容,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宣传阵势,夯实农机质量工作基础。

(二)组织举办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继续深化“十个一”平安农机主题宣教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利用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宣教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机从业人员、村民群众和农村学生的安全意识。

(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充分利用村文化活动中心等基层宣传阵地,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中心、农机大户等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对从业人员尤其是老人、儿童的农机安全教育,拓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组织举办农机安全集中宣教及送安全下乡咨询活动。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春耕备耕、夏收夏种、秋收冬种等重要农时季节,结合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农村集市、镇街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机大户,通过发放安全宣传画册、张贴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农机安全操作挂图、播放农机安全宣传片、集中开展安全培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以及农机化生产技术、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提高拖拉机驾驶员安全驾驶的自觉性,提高农机经营主体特别是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结合各镇街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分享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