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规范 OHGK 2702—2018 市政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规则 污水处理(试行) 2018 - 04 - 29发布 2018 - 04 - 29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
前 言
本规范按照ZJGK 1002-2018《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规范编写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起草单位: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章忠建、孔祥威、曹仕、阮慧君。
市政服务政务公开工作规则 污水处理(试行)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温州市瓯海区市政服务领域污水处理政务公开的包含事项、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属性、公开期限和主动公开方式。
本规范适用于温州市瓯海区市政服务领域污水处理的政务公开。
2 包含事项
污水处理政务公开包括以下十个事项:
——排水事业中长期规划;
——排水专业规划;
——污水处理有关政策法规;
——排水管网运行维护;
——污水处理费收费调整公示;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变更;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注销;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其中,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变更,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注销,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四个事项的业务流程参见图A.1、图A.2。
3 公开主体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环保局为污水处理政务公开的公开主体。
4 公开内容
污水处理政务公开的内容见表1。
5 公开属性
本规范所涉及污水处理政务公开内容的公开属性有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6 公开期限
污水处理政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内容,应于该内容形成、变更或获取之日起,按表1规定的期限主动公开。
污水处理政务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内容,应于收到申请之日起,按表1规定的期限答复。
7 主动公开方式
污水处理政务公开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表1规定的方式。
表1 污水处理政务公开表
序号 | 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 (工作日) |
1 | 排水事业 中长期规划 | 基础情况、总体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 区综合行政 执法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5 |
2 | 排水 专业规划 | 总则、规划原则和目标、排水防涝系统标准、城市排水(雨水)管网系统规划 | 区综合行政 执法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5 |
3 | 污水处理有关政策法规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温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温州市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标准等 | 区综合行政 执法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5 |
4 | 排水管网 运行维护 | 城市排水设施运行管理有关单位职责分工情况、污水处理整治实施方案 | 区综合行政 执法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5 |
5 | 污水处理费 收费调整公示 | 价格标准、收取对象 | 区综合行政 执法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5 |
6 |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 | 排水设施运行管理督查情况通报、污水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公开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设施运行情况)、区环保局(污染事件处理结果公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 | 5 |
表1 污水处理政务公开表(续)
序号 | 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主体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方式 | 公开期限 (工作日) |
7 |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核发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受理机构名称,地点,咨询电话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 | 5 |
审核结果 | 依申请 公开 | / | 5 | |||
8 |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变更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受理机构名称,地点,咨询电话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 | 5 |
审核结果 | 依申请 公开 | / | 5 | |||
9 |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注销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受理机构名称,地点,咨询电话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 | 5 |
审核结果 | 依申请 公开 | / | 5 | |||
10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审核 | 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受理机构名称,地点,咨询电话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动公开 | 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 | 5 |
审核结果 | 依申请 公开 | / | 5 |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污水处理流程图
现场办理流程见图A.1。
图A.1 现场办理流程图
网上办理流程见图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