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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瓯海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07 08:59 访问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建设“科教新区、山水瓯海”的战略目标,坚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扎实做好新常态下财政各项工作,全区经济的平稳运行和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59.1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3%,同比增长8.3%。其中:上划中央“四税”收入25.58亿元,同比增长8.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8.1%。(上年数据按照年初人大预算口径)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具体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增值税14.79亿元(其中改征增值税4.7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4%,同比下降1.5%;企业所得税6.3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4%,同比增长30.2%;个人所得税77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3%,同比增长9.5%;城建税2.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8%,同比下降2.3%;房产税1.4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6%,同比增长8.7%;土地增值税1.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2.1%,同比下降21.9%;其他各税1.6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6.0%,同比下降37.7%;专项收入1.3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2%,同比下降3.6%;罚没收入71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9.0%,同比增长12.3%;其他收入2.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5.0%,同比增长956.6%。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财政总支出44.6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同比增长23.9%,财政总支出大幅提高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因素(剔除新增债券因素后,同比增长12.8%),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项目情况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1%,同比增长17.9%;

  (2)国防支出6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7%,同比下降16.2%;

  (3)公共安全支出4.5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0%,同比增长2.1%;

  (4)教育支出11.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5%,同比增长10.7%;  

  (5)科学技术支出93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9%,同比增长34.2%;(主要为领军型人才科技等专项经费增加)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0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1%,同比增长7.3%;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2.9%,同比增长91.8%;(主要为2017年起全区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养老经费统一在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中核算)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1%,同比增长14.1%;

  (9)节能环保支出47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3%,同比增长21.6%;(主要为生态区建设、生态补偿和高污染燃料锅<>炉改造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10)城乡社区支出4.6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8%,同比增长137.9%;(主要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因素,并按规定作适当预算支出安排)

  (11)农林水支出2.2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7%,同比增长15.4%;

  (12)交通运输支出1.2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2%,同比增长151.7%;(主要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因素,并按规定作适当预算支出安排)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8%,同比下降52.4%;(主要为科目调整)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8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0.0%,同比下降7.3%;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4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7%,同比增长6.4%;

  (16)住房保障支出1.5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5%,同比增长37.8%;(主要为上级补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牛山整治城中村改造专项支出增加)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6%,同比增长28.9%;(主要为上级补助--省级粮食补贴资金专项支出增加)

  (18)其他支出5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5.9%(剔除预备费),同比下降35.9%;(主要为镇街其他支出减少

  (19)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41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6%,同比增长52.3%。(主要为新增置换债券利息支出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57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3.06亿元(其中:预期中央税收返还1.32亿元,省市转移支付收入11.74亿元),使用上年结余资金2.1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6亿元,调入资金4.34亿元,新增债券收入4亿元,收入合计58.95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62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3.09亿元(系上解省市财政支出),结转下年支出1.24亿元,支出合计58.95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74.9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7.9%,同比增长264.6%,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大量村集体征地返回安置住宅指标纳入到政府出让地块中一并出让。

  政府性基金收入从具体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1.29亿元(其中村二、三产出让收入32.3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5.1%,同比增长320.1%;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2%,同比下降71.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2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9.2%,同比下降48.4%;彩票公益金收入9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94.4%,同比增长565.8%;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3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66%,同比增长11.6%。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74.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2.8%,同比增长182.0%。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6.92亿元(其中村二、三产支出32.1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6.7%,同比增长208.0%;(主要为村二、三产支出大幅增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等)

  (2)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3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8.2%,同比下降71.6%;(本科目已在2017年4月起停用)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66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8.6%,同比下降49.6%;(主要为收入下降引起的支出减少)

  (4)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0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9%,同比增长7.0%;

  (5)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5.5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19.0%,同比增长65.2%;(主要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经费支出增加)

  (6)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0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9%,同比增长355.0%。(主要为新增置换债券利息支出增加)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98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5.13亿元,使用上年结余资金3.40亿元,新增债券收入4.70亿元,收入合计88.21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4.19亿元,调出资金4.3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9.68亿元,支出合计88.21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

  (四)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情况

  1.举借规模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限额的通知》(浙财预〔2017〕21号)文件,经省政府批准核定我区2017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60.71亿元,比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48亿元。

  2.结构

  2017年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0.7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28亿元,占28.5%;专项债务43.42亿元,占71.5%。

  3.使用

  通过积极向上争取,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8.70亿元,其中:用于交通运输6000万元,占6.9%;城乡建设2.85亿元,占32.8%;土地储备4.70亿元,占54.0%;教育事业5500万元,占6.3%。

  4.偿还

  2017年,我区向省财政厅争取到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共计1.48亿元,用于偿还符合条件的存量政府债务1.48亿元,均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截至2017年底,我区存量政府债务已全部完成置换。    

  (五)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是深化体制机制,财政改革迈出新步伐。有序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收回和调整21个部门 1897万元指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推进国有公司向集团实体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投融资能力,加大采用低利率、长周期、高效率的融资力度。实行财政支付流程改革,梳理原有的资金拨付流程,做到提速增效。规范财政资金存放,完成2.20亿元区级财政资金招投标工作。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7年清理往来款13.99亿元。研究起草加快建立我区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完善税源培育和财政收入考核体系,镇街体制改革成效显著。首次公开13个镇街、开发区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实现区街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全覆盖。

  二是增强收入能力,财政实力实现新突破。强化与税收征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与市财政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等收入结算,2017年全区土地出让分成收入达71.29亿元,与2016年相比增长了三倍多,为城中村改造、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支持推进企业上市,提高企业上市挂牌财政奖励补助。加大招商力度,大力培育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实施财政、土地、金融、税费优惠政策及优质服务等组合拳,培育一批符合转型升级方向、可持续发展的优质财源。2017年百强企业税收收入37.18亿元,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三是优化支出结构,民生保障取得新发展。坚持加大投入与完善机制并重,支持教育、社保、医疗卫生、文化等民生事业发展,2017年民生支出33.82亿元,同比增长26.2%。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安排4100万元用于2017年新建的10所公办幼儿园。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安排6100万元扶持美丽乡村建设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39个重点农业项目。安排“五水共治”专项资金2亿元,推动生态环境加快好转。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垫付5个街道19个村二、三产返回安置用地土地出让金6.86亿元,结算返还3个街道24个村级三产留地指标出让收益26.46亿元。试点推行资产收益扶贫制度,探索财政资金折股量化低收入农户。

  四是强化财政职能,经济转型促进新升级。支持创业创新、结构性减税、清费减负等政策,拨付各类企业奖励专项资金2.83亿元。全力配合打好“大拆大整”攻坚战、污水剿灭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重点支持“大建大美”、综合交通、美丽乡村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2017年兑付城中村改造权益回购资金55.83亿元,发放区本级过渡费7.96亿元,为城中村改造提供强有力地资金支持。积极推进景山街道D-37等7个城中村政府购买棚改服务,顺利完成高铁新城产城融合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积极争取债券资金8.70亿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义务教育、土地储备等社会事业和公益性项目建设投入。

  五是实施精细管理,资金效用发挥新成效。加强结算评审管理,2017年审核工程结算项目561个,送审造价3.20亿元,审定造价2.93亿元,净核减2728万元,净核减率8.5%。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全部完成省财政厅三年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计划。上线“政采云”平台,实现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监管和服务一体化运作,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额23.04亿元,实际采购额19.95亿元,节约资金3.09亿元,节支率13.4%。开展全区津补贴发放自查、融资行为自查、政府购买服务、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等各类专项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厉行节约,2017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1229万元,同比下降31.4%。

  六是注重国资监管,资本结构呈现新活力。清算注销3家无融资能力的投融资平台类公司,新成立4家平台公司,加快实体化运作进程,着力推进转型升级。将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写入企业章程,做好旗下14家一级公司的章程修订事宜。编制区属国有企业内控制度汇编,完善区属国有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加大专项监管力度,对区属国有企业及资金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管国有企业在建工程,对仙岩农投、南白象农投、新桥农投、郭溪农投在建工程进行专项审计。顺利完成全区第一批4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有序推进第二批22家行业协会脱钩事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财政管理过程中,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部门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不到位、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需加强防范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安排

  展望2018年,机遇与挑战并存、荣耀与艰辛同在。从基本面看,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发展稳中求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经济持续增长的良好支撑基础和条件依然在,财政政策在保持积极的同时将更加注重投资效率。从具体上看,我区由“大拆大整”向“大建大美”转型中,新经济业态形成还不充分,实体经济运行仍存在一定的困难,“营改增”影响税收征收因素依然存在,一次性增收因素难以维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收入测算预判难度增大。同时,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保障等刚性支出需求增长,从而对财政资金保障提出更高要求,财政紧平衡状态仍将持续。

  根据当前财税经济形势,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确定我区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家系列财税改革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财政国资改革,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科教新区、山水瓯海”建设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对照我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并首次将省市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编入部门预算,2018年我区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    

  按照预算法关于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综合考虑上级考核因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为35.92亿元,增长7%。主要科目收入情况:

  2.支出预算草案

  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和预算法关于全口径编制预算支出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44.22亿元(含上级补助支出),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2亿元(剔除新增债券因素)增加了3.60亿元,同比增长8.9%。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0亿元,同比增长4.2%

  (2)国防支出633万元,同比下降0.1%

  (3)公共安全支出5.19亿元,同比增长14.1%;(主要是科目调整)

  (4)教育支出11.41亿元,同比增长8.9%

  (5)科学技术支出9479万元,同比增长1.1%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84万元,同比增长1.4%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0亿元,同比增长5.2%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8亿元,同比增长4%

  (9)节能环保支出5289万元,同比增长10.6%

  (10)城乡社区支出2.03亿元,同比增长11.5%

  (11)农林水支出2.29亿元,同比增长0.9%

  (12)交通运输支出5396万元,同比下降20.3%主要是2017年上级补助一次性支出因素)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297万元,同比下降23.1%主要是涉企补助项目资金科目调整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57万元,同比下降36.4%主要是涉企补助项目资金科目调整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589万元,同比增长7.1%

  (16)住房保障支出1.57亿元,同比增长1.7%

  (17)粮食物资储备支出447万元,同比下降32.1%主要是2017年上级补助一次性支出因素

  (18)其他支出500万元,同比下降5.1%

  (19)按新预算法设置预备费1.30亿元,为支出预算的3%;

  (20)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5653万元,同比增长35.2%。(主要是新增债券利息支出增加)

  3.财政收支预算总体平衡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9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2.32亿元(其中:预期中央税收返还1.32亿元,省市转移支付收入11亿元),使用上年结余资金1.24亿元,调入资金8.70亿元,收入合计58.18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2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3.96亿元(系上解省市财政支出),支出合计58.18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3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50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42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9100万元。

  2.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49.84亿元(包含上级补助支出4.14亿元),支出分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7.08亿元, 其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出44.37亿元(按项目投向分类:农林水项目3.08亿元,交通道路项目15.06亿元,社会事业类项目5.92亿元,安居保障项目8.66亿元,城市建设项目11.65亿元),部门建设项目支出2.71亿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基金支出4119万元;

  (3)彩票公益金支出1321万元;

  (4)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88万元;

  (5)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10万元;

  (6)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9065万元;

  (7)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30亿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总体平衡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38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4.88亿元,使用上年结余资金9.68亿元,收入合计65.94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49.84亿元,调出资金8.70亿元,结转下年支出7.40亿元,支出合计65.94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由于我区国有公司中有实体化经营且年利润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公司较少,为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了激励与约束机制,出台《浙江瓯海铁路开发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负责人薪酬、员工绩效年薪与公司考核结果相挂钩。同时,为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公司,起草了《瓯海区区属国有企业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深化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制度,并制定六大国有公司向集团实体化转型升级的方案。2018年,将国资办下属企业和粮食系统企业等19家单位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万元,同比增长172.7%,主要系利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300万元,同比增长172.7%,用于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部门综合预算安排及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预算编制原则,根据各部门单位上报预算项目情况,2018年全区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拟安排48.4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0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47亿元,专户资金安排9225万元。区本级部门经常性支出按照统一的定额或实际发放标准测算11.59亿元,全部由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部门专项经费共安排25.0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18.7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5.37亿元,专户资金安排9225万元。2018年街道支出安排11.7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11.68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000万元。

  2.重点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18年区级25个上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共安排资金18亿元(含上级补助8620.5万元),剔除上级补助后,比上年增长24.42%。

  6个重点审查部门预算共安排资金2.69亿元(含上级补助1352.13万元),剔除上级补助后,比上年增长10.6%。其中项目支出主要变化为: 

  瓯海区发改局611.20万元,比上年增长3.91%;(主要为规划课题研究、评估、编制经费<含低碳城区建设>减少20万元、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减少12万元、发改事务工作经费增加50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5万元) 

  瓯海区科技局4748万元,比上年增长0.55%;(主要为科学技术促进中心经费增加26万元) 

  瓯海区民政局5272.03万元(含上级补助1085.93万元),剔除上级补助后,比上年增长0.45%;(主要为辅助经费减少19.20万元、地方自然灾害救济<防灾减灾> 减少10万元、社会福利经费增加496万元、民政工作经费增加45.50万元、优抚经费增加48.43万元、退役士兵安置经费<创业基金>增加183万元、社会救济经费增加361万元)

  瓯海区农林渔业局5317.91万元(含上级补助266.20万元),剔除上级补助后,比上年增长38.9%;(主要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农村使用人才培训减少32万元、农业产业化及组织化项目减少47万元、农村公益事业经费减少100万元,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经费减少50万元、扶贫专项经费减少415万元、美丽乡村项目经费增加1000万元、农机化促进与安全管理经费增加50万元 )

  瓯海区环保局1835.05万元,比上年减少0.76%。(主要为在线监控维护及自动站维护经费减少17.6万、环境监察执法经费减少6.5万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增加10万元)

  瓯海区安监局300万元,比上年减少10.45%;(主要为减少安全生产网格人员流量及信息平台维护经费35万元)

  三、切实抓好2018年预算执行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推进落实“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科教新区、山水瓯海”的战略目标,紧密联系财政国资改革发展实际,找准工作定位、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举措,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改革发展为第一动力,深化财政改革。根据我区出台的现代财政制度实施意见,以创新财政扶持产业发展机制为抓手,以财政扶持民生多元化供给机制为保障,以发挥财政体制政策为引导,以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为目标,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凡是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的部门和街道,都应当对预算支出绩效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资金分配和单位年度考绩中的应用力度。优化资金分配方式,专项资金逐步实施大清零、大整合、大统筹,对各条线专项资金实行竞争性使用制,挤掉“泡沫”资金项目。

  (二)以收入增长为第一目标,加强财源建设。推进优质财源培育,完善培育政策,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拓宽财源培育的思路和举措,积极向板块经济、产业龙头和特色小镇延伸。根据全区城市、产业发展导向,做好税源中、长期培育和管理规划,努力培育和挖掘一批现代服务业等新兴税源。坚持招商引资与招商引税相结合,加强对引进项目潜在税收的预测分析,促进招商项目税收落地。重视引导企业将企业总部迁回本地,促进贸易回归、税收回归。

  (三)以服务大局为第一要务,优化收支结构。坚持预案管理和预测分析并举,建立通畅的财政和国地税部门间的税收统计数据共享和联合分析机制,提高收入分析预测能力。从紧从严控制支出,逐步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根据项目轻重缓急和实际财力状况,统筹安排重点支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坚持公共服务先行,全力做好民生十大实事资金保障,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大力支持城市转型发展、特色小镇建设、城中村改造、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项目和新经济业态。支持实施生态化战略,不断优化城乡环境。

  (四)以监督管理为第一方法,提高资金效益。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的对接,争取利率较低的棚户区改造等专项贷款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争取商业银行中长期贷款,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及时对接华夏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等各大银行,全力保障“大拆大整”“大建大美”资金需求。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2018年度新增债券额度。在完成高铁新城产城融合PPP项目财政两评论证的基础上,加强对该项目后续全生命周期的监管。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成本管理培训,提高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水平。

  (五)以保值增值为第一标准,激发国资活力。继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调查研究企业发展现状,完善集团实体化转型升级方案,实施整合优化平台、注入优质经营性资产、提升增值能力、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干部考录机制、完善监管制度等“六步走”战略,着力推进国有公司向集团实体化转型升级。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监管国资企业,强化对部门出资企业国有房产的监管力度。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置及处置等系列文件,健全我区资产管理制度。根据前期发债准备情况,择机发行合适的债券产品。继续加强对区属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和员工管理,推进区管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

  各位代表,2018年全区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应对各种挑战,持续推进财政国资改革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为建设创新、活力、美丽、幸福的“科教新区、山水瓯海”而努力奋斗!最后,对各位一直以来充分理解与大力支持财政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表:1.2017年瓯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2017年瓯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3.2017年瓯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4.2017年瓯海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5.2017年瓯海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6. 2017年瓯海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表

7.2017年瓯海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及支出执行情况表

8.2018年瓯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9.2018年瓯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0.2018年瓯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11.2018年瓯海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12.2018年瓯海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3.2018年瓯海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表

14.2018年瓯海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支出预算表

15.2018年瓯海区部门综合预算科目安排情况表

16.2018年瓯海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

         17.2018年瓯海区政府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8.2018年瓯海区部门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9.2018年瓯海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20.2018年瓯海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21.2018年瓯海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22.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

23.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24. 2018年瓯海区三公经费预算表

 

详情请看附件:

 21(定稿)20180211关于温州市瓯海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docx

表格1-24.xls

2018年瓯海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