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提高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自觉性,掌握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情况,建立劳动保障守法信用档案,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的对象
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
二、书面审查的时间
2018年3月23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三、书面审查的实施方式
1、网上申报。已实行过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建议采用网上申报。直接登录http://96309.zjhrss.gov.cn/,点击“书面审查申报”,登录后如实填写。
2、书面申报。用人单位就近向辖区劳动保障所(附件2)领取《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或登录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www.wzhrss.gov.cn→表格下载→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如实填写并报送相关材料接受书面审查。
四、书面审查的处理
(一)各用人单位申报后,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设定的标准予以自动评级。
(二)对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用人单位报送书面审查材料不实造成定级错误的,自发现之日起取消其原劳动保障信用定级,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单位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各用人单位应认真对本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分析自查,对照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并准备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送。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结果,将记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档案,作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指标。
附件:1.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报告书
2.书面审查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3. 网上书面审查操作手册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年审编号(人力社保部门填写):
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
书面审查报告书
( 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社会信用号码:
社会保险单位编号:
详细地址:
填报日期: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一、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 |||||||||||||||||
单 位 名 称 | |||||||||||||||||
经济类型 | □企业 □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 □个体工商户 □分支机构 □其他 | ||||||||||||||||
行业划分 | □制造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居民服务 □其他 | ||||||||||||||||
经营状况 | □正常 □破产 □注销 □被兼并 □分立 □其他 | ||||||||||||||||
经营场所性质 | □自有 □租赁 | 出租方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人事主管 | 办公电话 | ||||||||||||||||
手机号码 | |||||||||||||||||
二、劳动用工情况 | |||||||||||||||||
一、从业人员总数 | |||||||||||||||||
1、在岗职工人数 | |||||||||||||||||
其 中 | 行政事业编制 | 未成年工 | |||||||||||||||
女职工 | 残疾 | ||||||||||||||||
2、使用劳务派遣人数 | |||||||||||||||||
3、其他从业人员数 | |||||||||||||||||
其中 | 台港澳外籍职工 | ||||||||||||||||
非全日制用工 | |||||||||||||||||
兼职人员 | |||||||||||||||||
三、劳动合同情况 | |||||||||||||||||
(一)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 |||||||||||||||||
其 中 | 无固定期限 | ||||||||||||||||
固定期限二年以上(含) | |||||||||||||||||
(二)招用过程有关情况 | |||||||||||||||||
已办录用备案人数 | |||||||||||||||||
劳动合同文本有无交劳动者本人 | □有 □无 | ||||||||||||||||
有无收取(扣押)财物、证件或档案 | □有 □无 | ||||||||||||||||
年度解除终止人数 | |||||||||||||||||
四、工资支付情况 | |||||||||||||||||
(一)基本情况 | |||||||||||||||||
月工资支付日期 | □当月□次月□其他 | ||||||||||||||||
上月工资总额 | |||||||||||||||||
其中 | 在岗职工工资 | ||||||||||||||||
使用劳务派遣工资 | |||||||||||||||||
有无拖欠、克扣工资 | □有 □无 | ||||||||||||||||
是否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 □是 □否 | ||||||||||||||||
标准工作时间工资支付有无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有 □无 | ||||||||||||||||
(二)上年度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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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 |||||||||||||||||
实行标准工作时间人数 | |||||||||||||||||
实行综合计时工时制人数 | |||||||||||||||||
实行不定时工时人数 | |||||||||||||||||
审批机关及时效 | |||||||||||||||||
是否按规定执行带薪休假 | □是 □否 | ||||||||||||||||
延长工作时间是否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 | □是 □否 | ||||||||||||||||
延长劳动者日工作时间是否超过3小时 | □是 □否 | ||||||||||||||||
延长劳动者月工作时间是否超过36时 | □是 □否 | ||||||||||||||||
六、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 |||||||||||||||||
(一)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总数 | 其 中 | 在外单位参保人数 | |||||||||||||||
按个体参保人数 | |||||||||||||||||
(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
(三)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
(四)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 |||||||||||||||||
(五)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 |||||||||||||||||
(六)缴费情况 | 基本养老保险费工资申报金额 | ||||||||||||||||
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申报金额 |
七、其它 | ||
女职工、未成年工是否有从事国家规定禁忌从事的劳动 | □是 □否 | |
女职工是否享受规定的产假 | □是 □否 | |
未成年工是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备案 | □是 □否 | |
有无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 | □有 □无 | |
八、其他情况说明 | ||
2017年度有无被当地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立案处理记录 | □有 □无 | |
单位信用等级自评情况 | □A □B □C □失信单位 □不定级单位
| |
其他需说明情况 | ||
以上所申报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为A4纸,可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领取或到网站下载(www.wzhrss.gov.cn→表格下载→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纸张统一使用A4标准。
2.用人单位在领取或下载后(一式二份)按规定时间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3.此表用蓝黑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4.凡属“有无”栏目,一律如实选择“有”或“无”;
5.单位必须对本表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抽查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
各级书面审查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区 域 | 地 址 | 电 话 |
瓯海区劳动监察大队 | 景山街道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406室 | 88521619 |
新桥街道劳动保障所 | 新桥街道金蟾大道6号 | 88431212 |
郭溪街道劳动保障所 | 郭溪街道景德路26号 | 86118901 |
瞿溪街道劳动保障所 | 瞿溪街道会昌路76号 | 56678152 |
经济开发区劳动保障所 | 梧田街道月乐西街100号 | 86362213 |
潘桥街道劳动保障所 | 宁波路2801号105室 | 86167243 |
南白象街道劳动保障所 | 南白象街道新象东路1号 | 56599400 |
丽岙街道劳动保障所 | 丽岙街道丽岙中路21号 | 55561006 |
梧田街道劳动保障所 | 温瑞大道1428号 | 86361208 |
仙岩街道劳动保障所 | 仙岩街道仙岩街道河口塘村成才路1-11号(原仙丽房管所内) | 85309833 |
景山街道劳动保障所 | 景山街道荣新路51号 | 88539246 |
泽雅镇劳动保障所 | 泽雅镇泽雅大道152号 | 86318904 |
娄桥街道劳动保障所 | 娄桥街道上汇工业区中汇路587号 | 85195610 |
茶山街道劳动保障所 | 茶山街道梅泉大街101号电信大楼1楼 | 86686001 |
三垟街道劳动保障所 | 三垟街道黄屿路107号 |
附件3
网上书面审查操作手册
1.企业登录http://96309.zjhrss.gov.cn,点击“书面审查申报”,进入申报平台,输入用户名、密码(用户名为书审编号,密码默认为888888),如不知道用户名请联系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具体见各级书面审查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2.单位用户登录后,选择【书面审查申报】进行在线申报,如下图所示:进入“书面审查申报”页面,依次填写各项内容(显示红色的项目为必填项)。
3.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进行【暂存草稿】操作,也可以直接进行【提交】业务人员审核,如下图所示:
4.企业可以进入浙江省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书面审查进度查询” 查看进度情况,也可以点击“信用等级查询”查询历年的诚信等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