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7〕8号)、《关于做好浙江省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卫发〔2017〕84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温州市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卫发〔2017〕93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8年瓯海区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瓯海区妇女联合会
2018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瓯海区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强化城乡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防治意识,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两癌”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努力打造健康瓯海,决定开展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2018年,在全区初筛机构完成11000例的城乡妇女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2)。通过妇女“两癌”检查和健康宣教等方式,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率,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城乡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争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35-64周岁(含)本区户籍妇女可以享受五年一次的免费“两癌”检查和“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从而提升广大城乡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检查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35-64周岁(含)瓯海区户籍妇女。
三、检查内容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开展,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氏染色检查。
2.HPV检测(高危型HPV检测或HPV高危分型检测):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开展,包括取材、保存、实验室检测及报告。HPV试剂所采用的技术平台及其产品至少要包含世界卫生组织明确确认的13种以上的高危型型别,包括:HPV16、18、31、33、35、39、45、51、52、56、58、59、68等型别,确保检测质量。
3.TCT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对HPV检测结果阳性或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非HPV16/18阳性应当进行TCT检查。包括取材、制片、染色以及采用TBS分类的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4.阴道镜检查:对高危型HPV阳性合并宫颈细胞学检查结果异常(ASCUS及以上)、HPV高危分型检测16/18型阳性或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5.组织病理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体检和彩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规范的乳腺体检,包括视诊和触诊。乳腺彩超检查结果采用乳腺影像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以下简称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以及3级者,应进行乳腺X线检查,检查结果包括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对乳腺X线检查为0级和3级者,应由副高以上乳腺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决定随访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和/或X线检查BI-RADS分级为4级和5级者,应自行接受组织病理学检查,检查费用自理。
四、机构设置和人员要求
(一)检查机构
检查机构分为常态化初筛机构和进一步接诊机构。(1)常态化初筛机构确定为区人民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泽雅镇中心卫生院、郭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仙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白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开展辖区“两癌”检查项目宣传工作,开设“两癌”检查日常门诊,按照工作规范优化检查流程,以方便群众检查,与进一步接诊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对检出的可疑或阳性病例做好召回、转诊和随访工作,定期开展质量控制。加强信息管理,确定专人负责项目信息收集和审核,按月汇总并反馈区妇计中心;(2)进一步接诊机构分为宫颈癌和乳腺癌进一步接诊机构。宫颈癌进一步接诊机构确定为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乳腺癌进一步接诊机构确定为区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对检出的可疑病例作进一步明确诊断,使可疑或阳性病例能够得到准确诊断和及时治疗,与初筛机构紧密联系,将可疑和阳性病例的进一步诊断结果及时反馈初筛机构。各初筛机构要根据“两癌”检查项目HPV和TCT检查试剂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结果与中标厂家签订合同。
确定为常态化初筛机构和进一步接诊机构的医疗机构,应符合“两癌”检查机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5),经区卫生计生局审核确定后,报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动态公布。
(二)管理机构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辖区“两癌”检查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辖区内“两癌” 筛查工作计划,提供健康教育和“两癌”检查技术服务,指导加强辖区内异常病历的追踪随访工作。
(三)人员要求
检查人员实行培训上岗。从事“两癌”检查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经省级培训指导中心系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经费保障
(一)经费安排。区财政局承担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免费“两癌”检查费用,同时负责安排本级“两癌”检查人员培训和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经费拨付。检查机构定期将本机构开展的“两癌”项目检查的有关资料(户籍证明、收费证明、“两癌”检查统计表等)报区卫生计生局、区财政局审核,经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医疗机构。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确定检查机构,组织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提供项目技术支持及质量控制和数据管理;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经费,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相关信息;妇联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应检妇女参检。
(二)强化质量、有序推进。各检查机构要参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与计划;区卫生计生局要严格机构人员准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妇幼保健机构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确保筛查工作保质保量,充分发挥镇街(村居)计生员、妇联的组织、协调作用。
(三)加强管理、提高效率。提高“两癌”检查项目信息化水平,通过温州市妇幼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应检对象联网管理,降低漏检率和重复检查率。检查机构应妥善保存服务对象个人检查资料,专人负责收集、分析和汇总,并于每月2日前报项目进展情况至区妇计中心妇女保健科。
(四)加强宣传、确保实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色优势,广泛开展“两癌”筛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妇联、基层卫生计生管理服务网络优势,加强应检对象宣传发动,提高妇女参与检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附件:1.瓯海区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8年瓯海区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3.2018年瓯海区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片区分配表;
4.瓯海区“两癌”检查项目初筛机构备案表;
5.瓯海区“两癌”项目检查机构基本条件;
6.浙江省“两癌”检查项目费用标准表。
附件1
瓯海区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益品 (区卫生计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叶忠达 (区卫生计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陈 贵 (区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成 员:沈 剑 (区财政局行政事业科科长)
吴海凡 (区人力社保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科长)
张 翼 (区妇联妇女儿童发展部干事)
潘秀柱 (区卫生计生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科长)
谢建妙 (区妇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计生局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由潘秀柱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技术专家组
组 长:李美珍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梅月芬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医师
成 员: 陈 和 区妇计中心妇女保健科主治医师
林金燕 区妇计中心妇女保健科执业医师
郑 莹 区妇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科副主任医师
郑晓丹 区妇计中心妇女保健科主管护师
潘夏燕 区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王 永 区第三人民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
万梦楠 区第三人民医院影像科主治医师
周碎叶 区妇计中心主管检验师
陈爱珍 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
王立昌 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外科主治医师
陈晓俐 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超声科主治医师
附件2
2018年瓯海区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镇街 | 宫颈癌任务数 | 乳腺癌任务数 |
区人民医院 | 100 | 100 |
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 500 | 500 |
区第三人民医院 | 1300 | 1300 |
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00 | 800 |
泽雅镇中心卫生院 | 1500 | 1500 |
郭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00 | 1200 |
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00 | 1200 |
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000 | 1000 |
仙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00 | 700 |
南白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700 | 700 |
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00 | 800 |
丽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00 | 600 |
三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00 | 600 |
合计 | 11000 | 11000 |
附件3
2018年瓯海区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片区分配表
初筛机构 | 检查片区 |
瓯海区第一人民医院 | 景山街道 |
瓯海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 新桥街道 |
瓯海区第三人民医院 | 梧田街道、三垟街道 |
瞿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瞿溪街道 |
泽雅镇中心卫生院 | 泽雅镇 |
郭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郭溪街道 |
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潘桥街道 |
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娄桥街道 |
仙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仙岩街道、丽岙街道 |
茶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茶山街道 |
南白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南白象街道 |
附件4
瓯海区“两癌”检查项目初筛机构备案表
县(市、区): 机构名称:
基 本 条 件 | 是 | 否 | |
管理 要求 | 1.是否开设“两癌”检查日常门诊,常年常态化开展检查 | ||
2.是否成立“两癌”项目管理办公室 | |||
机 构 要 求 | 3.是否设立妇科、乳腺科、超声科、实验室等科室 | ||
4.是否具备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细胞学取材、固定、染色、阅片,乳腺临床检查,乳腺超声检查等能力 | |||
5.是否配备妇科检查台、检查床、妇科检查器械、多普勒彩色超声仪(高频探头)等设备 | |||
人员 要求 | 6.应有2名及以上妇科(乳腺科)临床医生,并取得主治及以上技术职称 | ||
7.至少应固定1名中级及以上资质的、有3年以上超声检查经验的执业医师 |
机构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说明:1.申报为“两癌”检查初筛机构的,所有指标均必须符合基本条件;
2.指标2需附相关文件复印件;
3.指标7需附相关人员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年限、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附件5
瓯海区“两癌”项目检查机构基本条件
根据《浙江省城乡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提高项目质量,制定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
一、机构基本条件
检查机构分为初筛机构和进一步接诊机构,实行技术准入。符合准入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区卫生计生局核确定后,报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全区确定至少2家医疗机构为常态化初筛机构,至少1家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接诊机构。
(一)初筛机构基本条件
1.具备开展以下业务的能力,包括:妇科盆腔检查,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氏染色检查,宫颈细胞学取材、固定、染色、阅片,乳腺临床检查,乳腺超声检查等;同时应具备妇科(含乳腺)、超声、检验等科室及《浙江省乳腺癌检查技术操作手册》、《浙江省宫颈癌检查技术操作手册》所要求的检查设备。
2.开设“两癌”检查日常门诊,建立预约制度,按照检查规范优化技术流程。与进一步接诊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对检出的可疑或阳性病例做好召回、转诊和随访工作,定期开展质量控制。
3.配置局域网络及二代身份证扫描仪、计算机、打印机等数据录入、输出设备,确定专人负责“两癌”检查信息收集和审核,及时将个案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并按月汇总报送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4.接受瓯海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质量控制,定期开展自查。指导可疑病例到进一步接诊机构接受诊治,并负责落实后续追访工作。
(二)进一步接诊机构基本条件
1.承担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诊断、乳腺X射线摄影检查等业务,应具备阴道镜、乳腺X射线摄影机等相应的仪器设备和开展阴道镜检查、组织病理学诊断、乳腺X射线检查的经验及相应的诊治能力。
2.负责对可疑病例作进一步明确诊断,指导做好治疗。
3.负责将诊断和治疗情况录入信息系统,并及时反馈初筛机构。
二、人员基本条件
检查机构应成立专门团队,配备相应的专业医护人员,人员需固定并建立人员档案。
1.从事项目工作的医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专业学历,持有所需要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其他辅助检查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应设一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项目工作。
2.从事妇科检查、细胞学阅片、阴道镜检查、乳腺临床检查及超声、乳腺X射线摄影、组织病理检查的医师需经省级培训指导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三、项目质量控制要求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全区“两癌”项目质量控制检查,检查结果书面反馈被查机构。被查机构应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两次整改仍不合格的,将被取消承担“两癌”检查的资格。质控标准如下:
1.妇科质控: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
2.阴道镜质控:现场观察评估2-3例阴道镜检查操作全过程,流程规范率达到90%。随机调阅10-20份阴道镜检查报告,报告内容的规范率达到90%,阴道镜检查诊断高级别病变与活检病理检查结果符合率达到60%,阴道镜下活检用于病理检查的标本符合病理检查要求的比例达到90%。
3.宫颈细胞学质控:随机抽取10张阳性涂片和20张阴性涂片,抽取涂片全部由专家复核。标本满意率应达到95%;阳性涂片复查符合率应达到85%(判断相差2个级别以上为不符合);阴性涂片复查符合率应达到95%。
4.宫颈组织病理质控:随机抽取10例病理切片及病理诊断报告,对报告诊断准确性、报告签发时间、切片及免疫组化质量及判读进行分析。
5.乳腺B超质控:抽取质控当日5%-10%的B超检查进行现场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
6.乳腺X线质控:抽取质控当日5%-10%的乳腺X线检查进行现场复核,与BI-RADS分级符合率达到85%。
7.可疑病例追访:对初筛中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追访,追访率达到90%。
8.数据质控:随机抽取上月1%-5%的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错漏项小于5%,完整率要达到95%。
附件6
浙江省“两癌”检查项目费用标准表
名称 | 项目内容 | 费用标准(元/人) | 项目性质 | ||
宫颈癌检查 | 妇科检查 | 包含阴道分泌物检查 | 16 | 必检项目 | |
HPV检测(含检测报告) | 使用13种高危型别逐个分型的试剂检测 | 30 | 必检项目(两选一) | ||
使用包含13种高危型别(其中16/18型)的试剂检测 | 18 | ||||
TCT检查 | TCT检查试剂和制片等 | 13.8 | 非全人群必检项目 | ||
细胞病理学诊断 | 38 | ||||
阴道镜检查 | 包含术前常规(血常规、阴道分泌物检查、凝血功能常规、术前传染病3项检查)、阴道镜检查 | 199 | |||
组织病理检查 | 包含宫颈活检术、组织病理学诊断 | 160 | |||
乳腺癌检查 | 临床乳腺检查 | 10 | 必检项目 | ||
乳腺彩色超声检查 | 68 | 必检项目 | |||
乳腺X线检查 | 137 | 非全人群必检项目 | |||
备注: 1、必检项目即每位受检妇女均享受的服务项目; 2、非全人群必检项目即根据上一步检查的结果,需选择性开展的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