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决算

关于瓯海区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11 11:02 访问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以审议。

一、关于2018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新增限额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预〔2018〕26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或有债务的通知》(浙财预〔2018〕34号)文件,经省政府批准核定我区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9.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8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9.45亿元,2018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为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按省财政厅核定数作为我区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二、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为安排落实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保障新增支出实际需求,结合预算收支实际执行情况,拟对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区级财政预算作适当调整,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因素。通过积极向上争取,今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8.9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0亿元,专项债券7.60亿元),拟按规定作适当预算收支安排。二是支出政策调整因素。受市调资政策、涉企政策等影响,相关单位支出项目相应作预算调整。三是考虑财政八项支出增长因素。2017年财政八项支出因当年新增债券资金大幅度增长,造成基数较高,为确保2018年财政八项支出平稳增长顺利完成区政府目标任务,相关支出项目作科目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支出预算调整。拟调增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1亿元(包括新增债券支出1.3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87万元;公共安全6200万元;教育67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92万元;城乡社区41029万元;资源勘探等信息支出15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00万元。

调整后区级支出合计67.08亿元。

2.财力变化情况。争取上级债券资金,调增上级转移性收入1.30亿元(系债务转贷收入增加),同时由于预算支出调整,调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7.61亿元。

调整后区级收入合计67.08亿元。

调整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详见附表1、2、3、6、7)

(二)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拟调增2018年转移性收入7.60亿元(系债务转贷收入增加),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73.54亿元。

拟调增本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20亿元(包括新增债券支出调增7.60亿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出调减2.21亿元、部门建设项目支出调减2.19亿元),调出资金增加7.6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减少3.21亿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73.54亿元。

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详见附表4、5、6)

 

附表:

1. 2018年瓯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表

  2. 2018年瓯海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明细功能科目调整表

3. 2018年瓯海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4. 2018年瓯海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表

5. 2018年瓯海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表

6.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方案表

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分单位项目明细表

 

详情请看附件:

(定稿)关于瓯海区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