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督导片区办公室:
为更好推进教育督导工作,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下拨督学责任区专项经费8万元。资金从年初安排的教育局事业保障专项经费(督导专项经费)中下拨到新桥中学等相关学校,作为督导人员办公经费使用,请各学校相应增加2018年“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预算指标。
附件:温瓯教计〔2018〕322号 2018年督导经费下达明细表.xls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