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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教育督导专项经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3 15:54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各督导片区办公室:

为更好推进教育督导工作,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下拨督学责任区专项经费8万元。资金从年初安排的教育局事业保障专项经费(督导专项经费)中下拨到新桥中学等相关学校,作为督导人员办公经费使用,请各学校相应增加2018“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预算指标。

 

附件:温瓯教计〔2018〕322号 2018年督导经费下达明细表.xls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18112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