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温政发〔2017〕40 号)、《瓯海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温瓯政发〔2018〕44号)等有关规定,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编制形成了《2018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附件:《2018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