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45/2018-13889
  • 文件编号:温政土征瓯〔2018〕90号
  • 主题分类: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或批复
  • 发布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2018-10-1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郭溪街道梅屿村 瓯海大道西延工程(福州路至瞿溪环岛拆迁安置B-01地块)批复(温政土征瓯〔2018〕90号)

发布日期:2018-10-17 15:37 访问次数: 来源:区国土资源分局

温州市人民政府

温政土征瓯〔2018〕90号

关于同意调整瓯海区郭溪街道梅屿村征地

补偿安置方案(温政土征瓯〔2014〕77号)的批  复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瓯海区郭溪街道梅屿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温征请瓯字(2018)第84号]收悉。现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温政办〔2014〕111号,市政府抄告单〔2015〕192号等文件规定以及梅屿村村委会的申请,就你局温征请瓯字(2018)第84号请示批复如下:

一、核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用113.8199万元,调整为137.0099万元。

二、给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数29名,调整为44名。

三、原《关于瓯海区郭溪街道梅屿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温政土征瓯〔2014〕77号)其它内容不变。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府办公室(二)、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处、市征地事务处,瓯海区财政局、瓯海区农林渔业局、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瓯海区土地储备中心、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瓯海区征地事务中心、瓯海区低效土地再开发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瓯海分局,郭溪街道办事处,市国土资源局瓯海分局郭溪所、梅屿村村委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温政土征瓯(2018)9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