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51/2018-16131
  • 文件编号:瓯娄政〔2018〕223号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单位:娄桥街道
  • 成文日期:2018-10-1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瓯海区娄桥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10-17 14:30 访问次数: 来源:娄桥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乘势而为高水平推进“五水共治”,切实巩固提升治水成果,有效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实现“决不把脏乱差、污泥浊水、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的目标,根据《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温政办[2018]68号)、《瓯海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温瓯政办[2018]121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深入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通过源头治理、疏堵结合、落实长效,全面深化治污水工作,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建设美丽娄桥、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计划用2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创建启动期(2018年)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类实施方案,做好2018-2019年建设攻坚期的工作谋划。

第二阶段:二年建设攻坚期(2018-2019年)

通过二年建设攻坚,达到“污水零直排区”验收标准要求,实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村庄全治理、雨污基本分流、重点单位排水全许可;沿河排放口晴天无排水,劣五类水体全面消除。2019年底,建成“污水零直排区”街道。

      第三阶段:全面提升期(2020年底前)。

通过巩固提升,实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村庄全治理、雨污全分流、排水全许可,排水管理体系建立完善,高水平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三)实施范围及重点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实施范围为全街道纳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置系统的区域,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源为:(1)城镇住宅小区;(2)入河排污口;(3)其他类(除生活小区和工业集聚区外其他产生污水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如沿街店铺集聚区、学校、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市场等)。

二、实施步骤

(一)统筹部署、制定专项实施方案(2018-2019年)

研究制定全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创建工作体系,召开创建动员大会。

(二)调查摸底、启动创建阶段(2018-2019年)

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重点抓好沿河排污口深化排查及重点区域污染源、排水设施现状调查;根据排查问题和规划、技术要求,按照“能分则分、难分必截”的原则,梳理形成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

(三)组织实施、验收阶段(2018-2019年)

根据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项目清单,全面组织实施,街道以村、社区为单位,对照创建方案及相关要求统筹推进“污水零直排区”的创建工作。2019年,创成“污水零直排区”街道,并通过区治水办验收。

(四)全面提升阶段

围绕水环境质量提升,进一步查漏补缺,提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深化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完善排水管理工作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查漏补缺,完善街道治污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已建管网排查、疏通和整改工作。结合娄桥实际,梳理排查辖区范围已建的城镇污水管网、截污管网主干管,强化污水管网信息化管理,统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

2.强化已建管网检测修复改造。全面开展已建城镇排水设施的检测、维修和养护工作,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对设施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对部分污水直排、雨污合流及管网破损、淤塞、错接较多的重点区域,要结合道路及区块改造,大力实施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推进落实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改造。(责任科室:村建办)

(二)重拳整治,根除沿河排污口及污染源

3.全面整治沿河排污口及污染源。按网格化管理原则,全面排查入河排污(水)口,深入开展入河排污(水)口标识专项行动,坚持分类处置原则,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水)口,分别采取保留、立即封堵或限期封堵、综合治理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规范;对长期保留或暂时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强化监管,建立公示信息牌,接受市民监督。(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

4.做好沿河涉水违建的拆除整治工作。对于沿河违建集中区域,结合“三改一拆”等行动,通过“以拆代截”的方式,杜绝违规排放污染物。(责任科室及部门站所:执法中队、村建办)

(三)分类处置,深入开展精细化截污纳管工作

5.开展工业园区(集聚区)、企业雨污分流提升改造。组织开展园区(集聚区)及企业内部污水管网排查,制订工业园区(集聚区)、工业企业雨污分流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及资金补助办法,推进实施雨污分流及截污改造,督促企业申领排水许可证,确保排水规范化。(责任科室及部门站所:环保所、安监所)

6.依法开展农村分散工业排污规范化整治。加大农村“低、小、散”企业聚集区升级改造,引导优势企业入园发展,淘汰关停落后产能,整治环境污染隐患企业;对保留的工业小区及企业要确保排污规范化。(责任科室:安监所)

7.开展老小区截污纳管改造。参照住建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规范,结合街道环境综合整治,系统开展住宅小区截污纳管、雨污混排口及雨污合流等情况排摸,加快推进老小区的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改造,确保污水纳管不入河;要求新建住宅小区雨污分流,阳台应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接入污水管网,屋面雨水管应独立设置。(责任科室:村建办)

8.沿街店铺集聚区排污规范化整治改造。重点开展餐饮、洗浴洗脚、美容美发、洗车、洗衣等行业排水规范化检查,落实截污改造工作。小区临街店铺排污(水)设施纳入小区物业管理范畴。加快推进学校、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市场等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网改造,确保污水纳管不入河。(责任科室及部门站所:执法中队、工商所)

(四)强化监管,切实加强污染防控

9.加强建筑工地排水监管。积极推进“文明工地整洁行动”,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点的生活污水要收集处理,施工现场统一规划排水沟,设置沉淀池,泥浆按规范处置,严禁污废水及泥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或河道。(责任科室:村建办)

10.加强畜禽、水产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严格落实畜禽养殖防反弹防控机制;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和秸杆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

11.强化工业企业水环境执法监管。依法打击企业偷排、漏排、渗排污水和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责任科室及部门站所:环保所、安监所)

12.依法落实排水许可管理。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监管;对应当申领污水排入污水管网许可证明的排水户,未取得许可证或不按照许可要求排放污水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部门站所:执法中队)

(五)完善机制,推进治污设施长效管理

13.完善雨污水管网、治理设施运维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街道、村居两级管网管理体制,抓好已建管网移交和档案管理工作;建立管网保护备案机制及治理设施管养考核办法和养护标准,推行第三方专业养护,培育养护市场主体,切实提高城乡污水设施一体化管养水平。(责任科室:村建办)

14.建立规范河道排污(水)口动态监管机制。强化河长制,加强河道管理巡查,落实沿河排污(水)口异常报告,完善部门协同核查、执法机制,依法查处违章入河排污口。(责任科室:经济发展办)

四、责任分工

“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实行科室及部门站所各负其责、街道“五水共治”办公室统筹协调。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是创建“污水零直排区”的责任主体,负责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推进,街道成立 “污水零直排区”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娄桥街道办事处主任组长,陈剑春徐寿冬蔡海龙、陈益奇、吴智勇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寿冬兼任主任,潘海平任副主任,成员由村建办、经济发展办、安监所、综合执法中队、环境管理所(监察中队)等科室、站所人员组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责任科室及部门站所要聚焦各自管理领域存在短板,精心组织、规划,做好领域内问题排查和项目计划。要及时对接区级部门,按照区级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确保各项工程措施切实有效。

  (三)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监管考核机制,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纳入街道重点工作考核指标,重点督查,严格考核。街道人大、纪工委通过现场督查和暗访等形式进行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四)强化舆论宣传

  宣传部门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共享建设成果。加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发动群众监督举报违法、违规排水行为,对违法排污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并依法惩处,震慑违威违规行为。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娄桥街道办事处

2018年10月1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