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大人才引进培养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通知》(瓯委发〔2017〕2号)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职业技能人才奖励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8521182。
序号 | 姓 名 | 职业(工种) | 等 级 | 奖励标准(元) |
1 | 胡建克 | 工具钳工 | 高级技师 (一级) | 10000元 |
2 | 张彩凤 | 高级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 高级技师 (一级) | 10000元 |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