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6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企〔2016〕424号)文件,2016年省工商行政管理专项资金中11.45万元用于瓯海区2016年省级放心市场创建补助。
2016年,瓯海南白象农贸市场申报创建省级放心市场,经省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考评评审并报省政府同意,瓯海南白象农贸市场被认定为2016年度省放心农贸市场示范单位(浙市提〔2017〕1号《关于认定杭州玉皇综合农贸市场等238家市场为2016年度省放心农贸市场示范单位的通知》)。因此,拟将上述11.45万元发放给瓯海南白象农贸市场,作为2016年省级放心市场创建补助,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止,共5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瓯海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88618256。
瓯海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