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保护文物古建筑的特色风貌,延续、传承历史文脉,着力保护文物永宁桥,维护琦君纪念馆正常对外开展展示活动等各方面工作的顺利推进,对2016年台风灾害水毁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永宁桥进行修缮及琦君纪念馆建筑维护。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129]号),经研究决定,同意给予泽雅永宁桥修缮经费36.6937万元、泽雅琦君纪念馆建筑维护经费8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七天(2017年9月26日至10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瓯海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地址: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3号楼515室,联系电话:88521060,传真:88536343。
温州市瓯海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