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45/2017-13837
  • 文件编号:2017年第320号
  • 主题分类:土地征收公告
  • 发布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2017-08-0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白象街道上蔡村、横港头村、南湖村,娄桥街道社叶村,潘桥街道河西村、林桥头村温州市本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017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编号:2017年第320号)

发布日期:2017-08-01 16:27 访问次数: 来源:区国土资源分局

温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征收土地公告

(编号:2017年第320号)

温州市本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017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已于2017年06月16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建设用地38.9186公顷,其中征收集体土地38.9186公顷(计583.779亩),批准文号为浙土字(330304)A[2017]-0005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征地批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拟开发项目的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范围、面积、地类情况等详见附件(附建设用地情况汇总表、附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以及《关于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实施后有关政策衔接的意见》(温政办[2014]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

三、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按照《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以及《关于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实施后有关政策衔接的意见》(温政办[2014]111号)文件规定执行,采用社会保障、返回住宅用房安置指标等方式进行安置。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在10天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村民委员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青苗、地上附着物状况已经在征地方案报批前完成了调查、公告、确认和登记工作的除外),请相互转告。由村民委员会以书面形式统一送达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瓯海分局(联系电话:0577-85250780、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区府11号楼406室)。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抢建建筑物、抢种植物及进行突击性水面养殖的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征地调查结果为准。

五、征地工作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瓯海分局会同潘桥街道办事处、娄桥街道办事处、南白象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

六、征收范围内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工作,由房屋征收部门参照《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批准征收土地决定有异议且符合复议诉讼受理范围的,可以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告期10天。

特此公告。

                                温州市人民政府(盖章)   

                                                   2017年08月01日    

附表:









温州市本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017年度第七批次建设用地情况汇总表


单位: 公顷
序号农转用项目名称乡(镇)用途总面积建设用地
合计住宅用地
小计农村宅基地交通运输建设用地(城镇低效用地A)
1瓯海生命健康小镇(一期)(低效用地)A块南白象街道上蔡村住宅用地0.17240.17240.17240.1724

合计0.17240.17240.17240.1724

2瓯海生命健康小镇(一期)(低效用地)B块南白象街道上蔡村住宅用地0.36070.36070.3607

0.3607
合计0.36070.36070.3607

0.3607
3瓯海生命健康小镇(一期)(低效用地)C块南白象街道上蔡村住宅用地0.09280.09280.0928

0.0928
合计0.09280.09280.0928

0.0928
4瓯海生命健康小镇(二期)低效用地A块南白象街道上蔡村住宅用地2.21592.21592.21591.5636
0.6523
合计2.21592.21592.21591.5636
0.6523
5瓯海生命健康小镇(二期)低效用地B块南白象街道上蔡村住宅用地6.07396.07396.07394.2931
1.7808
合计6.07396.07396.07394.2931
1.7808
6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横港头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低效用地)南白象街道横港头村住宅用地2.52542.52542.52541.4922
1.0332
合计2.52542.52542.52541.4922
1.0332
7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南湖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低效用地)A块南白象街道南湖村住宅用地4.69734.69734.69732.1852
2.5121
合计4.69734.69734.69732.1852
2.5121
8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南湖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低效用地)B块南白象街道南湖村住宅用地0.01380.01380.0138

0.0138
合计0.01380.01380.0138

0.0138
9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南湖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低效用地)C块南白象街道南湖村住宅用地8.65578.65578.65575.5706
3.0851
合计8.65578.65578.65575.5706
3.0851
10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南湖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低效用地)D块南白象街道南湖村住宅用地4.95214.95214.95213.5706
1.3815
合计4.95214.95214.95213.5706
1.3815
11园区路(大连路—叶焦路北)(低效用地)娄桥街道社叶村交通运输用地0.47160.47160.4716

0.4716
合计0.47160.47160.4716

0.4716
12潘桥街道动车南站西区块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   (低效用地)A块潘桥街道河西村住宅用地0.0050.0050.0050.005

合计0.0050.0050.0050.005

13潘桥街道动车南站西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低效用地)B块潘桥街道河西村住宅用地0.59190.59190.59190.524
0.0679
林桥头村1.68071.68071.68071.3628
0.3179
合计2.27262.27262.27261.8868
0.3858
14潘桥街道动车南站西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低效用地)C块潘桥街道林桥头村住宅用地0.08910.08910.08910.0642
0.0249
合计0.08910.08910.08910.0642
0.0249
15潘桥街道动车南站西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低效用地)D块潘桥街道林桥头村住宅用地1.44851.44851.44850.7231
0.7254
合计1.44851.44851.44850.7231
0.7254
16潘桥街道动车南站西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低效用地)E块潘桥街道林桥头村住宅用地4.46774.46774.46772.8038
1.6639
合计4.46774.46774.46772.8038
1.6639
17潘桥街道动车南站西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低效用地)F块潘桥街道林桥头村住宅用地0.04170.04170.04170.0305
0.0112
合计0.04170.04170.04170.0305
0.0112
18潘桥街道动车南站西区城中村改造(一期)工程(低效用地)G块潘桥街道林桥头村住宅用地0.36240.36240.36240.29740.02330.0417
合计0.36240.36240.36240.29740.02330.0417
集体土地征收


38.918638.918638.918624.65850.023314.2368
使用








小计


38.918638.918638.918624.65850.023314.2368
国有土地小计








合计36
38.918638.918638.918624.65850.023314.2368

(此件公开发布)

征收土地公告2017年第320号.pdf

征收土地公告2017年第320号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