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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5 10:17 访问次数: 来源:区民政局

各街镇、经济开发区,区属各部门,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拓宽公益投入渠道,创新投入方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三社联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实施意见》(瓯委发〔2014〕3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街镇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提出的公益项目创意须通过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邻坊中心或街镇邻坊中心指导站的名义进行申报,其它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公益项目创意须与公益性社会组织合作并以其名义申报。

 二、项目类型

 公益创投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1、为老服务类。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残、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空巢老人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以及其它满足老年人实际需求的服务。 

2、助残服务类。主要包括孤残儿童照料服务、残障人士康复服务、技能培训和就业扶助、社会融入辅导以及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3、青少年服务类。主要包括社区志愿者服务、社区青少年帮教、社区少年儿童课外教育、国防教育、军营体验以及助学帮困等服务。

       4、救助帮困类。主要包括对支出性贫困家庭和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帮扶,以及为其它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帮扶支援和志愿者服务等。

       5、新居民服务类。主要包括:新居民的技能培训、生活适应、婚恋家庭和社会融合项目等。

       6、其它公益类。主要包括优抚对象精神慰藉服务,为环境保护、劳动就业、教育培训、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事业提供资助和公益性服务,以及其它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公益项目。 

三、项目实施

 第一阶段:项目征集(7月下旬—8月上旬)

 通过“中国•瓯海”、“瓯海•民政”网站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第二阶段:项目申报 (8月上旬—8月下旬)

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应提交材料:

1、《瓯海区2017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新闻媒体对本社会组织进行宣传报道的稿件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取得相关荣誉奖励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瓯海区2017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请到“瓯海民政”(http://mzj.ouhai.gov.cn/)网站办事服务页面下载,申报以书面材料(一份)为准,同时发送电子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下午4:00前。书面申报材料送至瓯海区社工办(瓯海大道900号14号大楼904室),电子稿发13180832@qq.com。联系人:洪以玲,联系电话:88533433。

第三阶段:项目评审(9月上旬)

瓯海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对公益项目的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申报单位。瓯海区委社工办、瓯海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邀请专家、学者,及工作相关单位、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第四阶段:项目推介(9月中旬—9月下旬)

瓯海区委社工办通过广泛动员爱心企业及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定向捐助,瓯海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做好定向捐助的接收,并明确定向捐助意向。相应项目申报组织也可自行动员,入围项目负责人或团队代表陈述关于项目设计初衷、实施计划、预期成效以及相关感受,增加创投项目的人性化、通俗化及感染力,广泛宣传公益慈善理念,激活各界参与热情,放大创投社会效应,营造全民公益氛围。

第五阶段:项目实施(10月上旬—翌年9月底)

1、签订项目协议。与获选项目组织正式签订项目协议。

2、项目开展实施。获选项目的实施组织根据项目实施计划按时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向瓯海区委社工办和瓯海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提交项目动态和工作总结。承办单位须跟踪项目进展,指导、监督项目顺利实施。

3、组织监督评估。督促获选项目组织按季度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并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定向捐助团体和个人公开相关信息。

第六阶段:项目评估(翌年10月)

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提交总结报告和2篇以上社会工作案例。瓯海区委社工办、瓯海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评估意见。

四、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主要来源于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和社会组织捐赠,其中瓯海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安排50万元用于本期公益创投项目资助。

公益创投项目经费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分两批拨付:合同签署后拨付项目资助总金额的70%,项目结束并经终期评估后拨付30%。

五、项目周期

本期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2017年10月至翌年9月)。

 

附件:瓯海区2017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瓯海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

                                                                                                2017年7月13日

 

附件:2017年瓯海区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