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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瓯海区建设工程质量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07 11:04 访问次数: 来源:区质监局


 

2016年是“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攻坚之年,也正值我区“质量强区”深入开展之际,我局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瓯海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实施方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温州市瓯海区质量强区“十二五”规划》等文件为依据,大力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乱象的治理工作,着力提升地区工程质量水平--全年未发生一起较大以上质量事故,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合格率达100%,标化工地覆盖率95%以上

通过积极创建省市级优质工程,组织观摩示范工程等一系列活动,全区工程质量水平、质量意识、品牌意识、自律意识等有了较明显提高。但仍然存在开裂、渗漏等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还须进一步加强。整体来看,我区2016年建设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全区在建工程项目556个,其中新开工133个,在建面积1272.31万平方米,新开工247.34万平方米,参与监督竣工验收项目141个,竣工验收面积167.5万平方米,竣工验收的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办理备案项目共计173个,建筑面积230.18万平方米2016年创建省级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4项,市级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工程)25项,创建示范观摩工地1项。全区有12项工程获得区“金瓯杯”优质工程,3项工程获得温州市“瓯江杯”优质工程,1项工程获得浙江省“钱江杯”省优质工程。

同时,全年通过开展监理、市政、住宅工程专项检查及月度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排查,共检查在建项目244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21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7份。给予5家企业和3位项目总监记不良记录行为,限制参加招投标,其他企业给予不同程度温州市建筑市场信誉扣分。

二、开展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1)借助全区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契机,组织全区住建系统人员130余名,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质量相关标准及规范、施工质量控制等进行宣贯培训,对我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特别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要求各在建工地通过创建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样板间,利用实物样板间对关键岗位人员、施工班组进行可视化技术交底,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工艺规范化。贯彻落实《温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起到了客观的示范作用。

(3)2016年11月18日组织全市施工、监理企业及质量监督机构管理人员,到牛山C40项目进行现场观摩学习及交流,为促进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大力推动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引进新型施工工艺、提升质量水平

今年以来,我局致力于鼓励建筑企业经营方式由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转变,逐步推行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展,试点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经过不断地探索,2016年12月16日,位于瓯海区新桥街道的温州市首个新型建筑工业化试点工程——西湖、三浃三产返回安置房工程顺利开工。该项目主要在内外隔墙、外部剪力墙及楼梯部位进行建筑工业化建造,采用预制装配化率达23%。以“低碳环保、绿色健康、高效节能”为设计建设理念。是温州地区首个实施建筑工业化装配式施工、EPC总承包方式、绿色节能应用技术和BIM应用于设计、造价、施工、运维全生命周期于一体的安置房项目。该项目的顺利开工将开启温州建筑业的全新建筑模式,为温州建筑工业化装配施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成后将打造瓯海安置房建设新标杆,引领瓯海城市高品质居所新潮流。

(三)积极开展领导带队月度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排查

根据《瓯海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每月组织人员分组检查本区域在建工程项目。重点针对关键岗位人员证件及到岗履职、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突出治理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启用了建设工程桩基质量检测信息传送系统

2016年针对工程质量的监管从多方面着手,加强了监管系统的利用,同时全面启用针对桩基检测信息监管系统,与检测系统进行远程联接,加强质量监管。

对全区的桩基检测机构发放统一的系统登录账号,对检测仪器设备及其人员信息进行统一的登记管理。明确规定在工程项目检测时必须时时传送检测数据,确保信息准确、检测报告真实有效。

(五)持续贯彻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新开工的项目一律在报建时要求提交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办理竣工及备案的所有项目均要求补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2016年新报建的项目及备案项目补签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达到100%。

我局严格落实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要求,从2014年10月开始,对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核查,工程项目的五方责任主体必须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及处罚结果等质量责任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要求各工程竣工后必须定制永久性标牌上墙,明确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负责人。

(六)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2016年4月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2016年11月开展瓯海区在建工程监理专项检查,2016年6月、12月二次开展全区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检查,通过一系列的专项检查加大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整治力度,督促各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进一步提升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管控力,确保我区工程质量。

(七)继续加强建设工程智能监控系统的使用

在本区继续推广部署建筑工程智能监控系统,并与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化施工挂钩,同时在新项目报建时作为一项前置条件,加大对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的推广应用。借助远程智能监控系统随时对区在建工地的施工管理、施工过程控制情况进行监控,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有利于工程质量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面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防治工作开展两年以来,大部分在建项目基本建立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制度。但对各在建项目检查发现还有部分项目存在事后补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任务书、专项治理施工方案、设计专篇、监理实施细则等现象,而真正能够落实利用质量常见问题专项防治样板间进行技术交底后再开始施工的项目不多,虽然最后进行补充,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同时,设计专篇中的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措施不具体,监理把关不到位,建设单位不够重视等问题较为普遍。

(二)工程实体及资料方面

砖砌体灰缝砂浆不饱满存在有透明缝现象、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够、楼梯施工缝未按规范要求留设、厕所未做翻边、支模架无扫地杆、剪刀撑、混凝土有蜂窝麻面或剥落现象、构造柱无3-5道定位箍、窗台压顶及门窗过梁厚度及搁置长度不符要求;楼地面方正线控制不到位,造成构件尺寸不规范、垂直度不够;构造柱、分隔缝未按要求设置;工程资料不能与施工现场同步,建筑节能不按设计落实,擅自变更节能设计,建筑节能原材料无进场验收记录,保温施工技术措施不到位,无节能施工隐蔽验收记录;涉及防水房间及屋面防渗漏处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存在积水、渗水的现象等。

(三)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方面

1、设计变更不及时履行变更手续; 2、施工、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要求履职或履职不到位;3、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对项目进行月检;4、混凝土和砂浆试件不按规定现场见证取样,试件养护条件不满足要求,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按同条件养护,且未放在相应的部位进行养护;5、监理和施工管理人员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规定,无严格的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未能及时、同步验收就进行了下道工序的施工。

(四)施工现场质量基础条件方面

部分施工项目部和监理项目部所用图纸均未加盖审图机构专用章,配备的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不满足施工需要,钢筋存在场外进行延伸调直加工,且未严格按照规定批量取样送检;监理人员未严格执行进场复验,施工人员未对砂浆和混凝土试块及时进行评定,原材料送检批量过少或送检不及时,部分项目商品混凝土进场未对其塌落度进行实测,关键部位混凝土施工记录、监理旁站记录不全,隐蔽工程无影像资料。

四、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参建各责任主体对质量问题不够重视

1、建设单位不依法履行建设程序,规避工程功能性检测、简化建筑节能施工。2、部分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无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或施工管理人员不履职、不作为。3、监理单位只注重抓业务,忽视了工程的过程监理,工程项目监理部不按规定配备监理人员,或因监理人员不足,一人挂名多个项目的监理工作,无法到岗履职,导致监理监管的不规范,失去了项目监理机构应有的作用,甚至形同虚设。4、施工单位未履行定期检查,未对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查到位。

(二)部分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对施工项目部的组建把关不严、随意变更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齐全,施工作业人员素质不高,不熟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操作规程,随意施工,导致工程存在质量常见问题;部分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不按规定对现场施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对违规施工听之任之,即使发现隐患也不及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或不坚持原则,听凭业主意见随意改变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存有隐患。

(三)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力度不够

1、2014年10月至今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行动已有两年,但个企业该项工作行动缓慢,没有足够重视,认真对待。从2016年督查的情况来看,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编制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施工方案制度。

2、裂缝、渗漏治理力度不够,楼板开裂、渗漏,卫生间渗漏还很普遍。随着业主维权意识提高,房屋质量问题投诉的事件逐渐增多,投诉处理的成本也不断上升,只有从施工环节做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作,才能从源头上减少质量投诉事件的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以质量关键控制点监管到位为核心,改进质量监管方法

一是要求一线质量监督应有针对性的监督计划或交底,应加强施工过程中尤其是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检查以及实体抽测和验收,除了应将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阶段的关键部位或关键环节纳入关键控制点外,还应将主体验收后的构件抗裂防渗、建筑节能等隐蔽工程验收、地面和外墙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贮水或淋水试验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预验收等关键环节设为质量关键控制点;

二是质量监督过程中,监督检查应立足质量基本保证条件和工程实体,对参建各方履职行为及其原始资料的追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三是在监督过程中,也要以质量基本保证条件和工程实体为监督检查的核心,加强对质量行为及其原始资料的追溯检查,除了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阶段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外,还应加强对主体验收以后质量关键控制点监管到位情况的检查。

(二)进一步加大对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督力度

续加强对五方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对于检查验收过程中应该由项目负责人参加的,若项目负责人不到场将要求重新组织检查验收。对于经常不能够到岗的人员将要求各方给予更换或给予其不良行为记录。

(三)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监督力度。

一是加大对各方责任主体不履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职责的监督和追责力度。对拒不执行质量专项治理的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对不按要求开展质量专项治理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和备案。严格省、市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标准,对所有申报质量奖项的工程必须要求质量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将工程质量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全面落实《瓯海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实施方案》,狠抓工程质量,持续推进落实“质量强区”工作,加强质量信息化管理。

(四)加强新工艺学习,加大信息化、无差别化管理

一是加大装配式建筑、成品住宅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学习力度,适时调整相关监督模式(制度),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加大工程监督信息化建设力度,着力提高监督工作效率。根据各工程定期报送的工程进度等信息,强化完全随机的工程质量巡查工作。根据各工程性质、动态质量状况等实施差别化管理。

二是加大对质量投诉问题处理的考核和追责力度。对屡次发生质量投诉问题的项目及其责任主体单位实行差别化管理,列入质量管理名单,对其承担建设的项目加大质量抽查频率,实行差别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