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区2017年度社区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瓯海区2017年度社区工作考核办法
为充分发挥考绩工作的激励、监督和导向作用,建立健全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分类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质量水平。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区44个城乡社区。
二、考核项目设置及标准
考核总分为100分,由社区党建、综合考核构成。党建考核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占总分的30%。综合考核由区委社工办牵头,占70%,其中,涉及到镇街(开发区)的考核由镇街(开发区)赋分(具体见附表)。
考绩结果按得分顺序,示范社区占20%,达标社区占60%,剩余20%为基本达标社区、不达标社区,总分不到60的,定为不达标社区。
三、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强化协作,认真抓好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强化过程管理,把日常工作督查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各考核责任单位要严格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确保考核工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报、瞒报。被考核单位于12月13日前将有关电子台账提交到考核工作责任单位,考核工作责任单位于12月18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区委社工办汇总计分。
联系人:林温荷(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6098278;
姚园园(区民政局),联系电话:88534786。
四、结果运用
社区考核结果由区委社工办对各社区2017年度工作进行综合排名赋分,与社区工作人员年终奖金相挂钩。
附件:1、城市社区党建考核细则
2、社区综合考核细则
附件1
城市社区党建考核细则 | |||
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考核责任单位 |
组织 机构 (3分) | 1.组织机构健全,分值1分。 | 党组织班子不健全扣0.5分;班子不团结,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扣0.5分。 | 区委 组织部 |
2.党建工作举措,分值1分。 | 党建工作没有思路、目标、计划扣1分。 | ||
3.议事制度健全,分值1分。 | 议事制度不健全或未落实到位扣0.8分;簿册台帐不齐全扣0.2分。 | ||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6分)
| 4.制定学习讨论计划,分值1分。 | 党组织未制定年度学习安排、党员领导干部未制定个人自学计划的扣0.5分;学习讨论计划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扣0.5分。 | |
5.贯彻基层党建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情况,分值1分。 | 对十九大精神等重要会议或重要文件未及时组织学习的扣0.5分;党组织书记每年没有为基层党员至少讲一次党课的扣0.5分。 | ||
6.专题学习讨论,分值1分。 | 党组织未按规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研讨的扣1分。 | ||
7.查摆整改问题,分值1分。 | 未组织党员党性作风“五看五查”的扣1分。 | ||
8.参与中心工作,分值2分。 | 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基层治理、护航十九大、城中村改造、“五水共治”“最多跑一次”等中心工作不积极的扣1分;没有根据中心工作划分党员责任岗、党员责任区的扣0.5分;有能力党员参与中心工作志愿服务参与率未达到80%的扣0.5分。 | ||
红色 细胞 工程 (4分) | 9.党员亮相牌和联系挂钩,分值1分。 | 未设置亮相牌扣0.5分;党员联系群众未公开照片等内容的扣0.5分。 | |
10.联系群众落实情况,分值2分。 | 随机入户询问5户群众,党员没有到联系户家中走访的扣1分;“五必到、五必访”没有落实扣1分。 | ||
11.远教学用开展正常,分值1分。 | 每月组织所属党员开展一次远教学用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无学习记录扣0.5分;积极鼓励党员注册“瓯江红”APP开展日常学习教育,注册率低于95%的扣0.5分。 | ||
党员 五星 争创 (4分) | 12.星级评定工作,分值1分。 | 党组织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党员评星定级工作扣0.5分,没有在醒目位置悬挂五星争创牌扣0.5分。党组织未及时开展党员评星定级工作本大项扣完,没有会议记录的减半扣分。 | |
13.评星不合理的,分值1分。 | 没有拉开档次扣0.5分;没有公开评星定级结果的扣0.5分。 | ||
14.警示党员整转处置,分值2分。 | 没有对警示党员及时采取教育整转措施的,扣1分;党员先锋指数结果没有运用到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扣1分。 | ||
党员 队伍 管理 (5分) | 15.党员队伍建设,分值1分。 | 没有按照年度计划和规定要求发展党员的扣0.5分;对不合格党员未及时正确处置的扣0.5分。 | |
16.“三会一课”制度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分值2分。 | 无固定支部党日活动的扣0.5分;10月份起没有按照“六制六规范”要求开展的,一次扣0.5分;固定支部党日活动内容千篇一律的扣0.5分;平均到会(课)率未达到80%以上每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本大项2分为止。 | ||
17.党费收缴,分值1分。 | 未按月交纳党费的扣0.5分;未足额交纳扣0.5分。 | ||
18.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分值1分。 | 未建立党员志愿者队伍的扣0.5分,党员志愿者人数未达到辖区党员总数15%的扣0.5分。 | ||
环境 氛围 (3分) | 19.各类组织牌子,分值1分。 | 未规范悬挂各类组织牌子扣1分。 | |
20.公开栏、宣传栏,分值1分。 | “三务公开”“五议两公开”等制度未公示到位,十九大精神等未在宣传栏内体现,扣0.5分;两栏不整洁,乱贴乱撕扣0.5分,未设置两栏或两栏破损未及时维护的本大项扣完。 | ||
21.办公活动场所卫生,分值1分。 | 办公场所不整洁,周边环境脏乱差扣1分。 | ||
社区 书记 应知 应会 (3分) | 22.社区书记应知应会抽查,分值3分。 | ①是否知晓党的十九大精神内容,回答不出扣0.5分; ②是否知晓市“金十条”、区村干部新政八条,回答不出扣0.5分; ③是否知晓“六制六规范”,回答不出扣0.5分; ④是否知晓自己的红色细胞党员联系户,回答不出扣0.5分; ⑤要说得出社区党员队伍管理情况(党小组、失联党员查找及后续处理、流动党员查找及管理措施等),回答不出扣0.5分; ⑥要说得出社区党员队伍管理情况本社区党建特色品牌,回答不出扣0.5分。 | |
党员应知应会 (2分) | 23.知晓程度,分值2分。 | 电话抽查4名党员,党员是否知晓自己的星级、红色细胞联系户,是否说得出固定支部党日活动内容、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内容,出现一名党员回答不全的扣0.5分。 |
备注:城市社区(繁荣社区、西山社区、金蟾社区、新瓯社区、泽霞社区、企业社区、梅泉社区)由区委组织部根据考核细则量分,城郊社区和农村社区由镇街负责考核,根据《瓯海区基层党组织“五星争创”活动实施办法》(瓯组〔2013〕130号)确定的五星、四星、三星、二星级及以下等级对应给予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分别赋30分、25分、20分、0分。
附件2 社区综合考核细则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考核责任单位 |
基础工作(40分) | 阵地建设 (10分) | 批复成立的社区挂牌运行,服务用房不低于600平米,有新建小区的必须提早做好社区配套用房的移交工作。 | 区委社 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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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10分) | 40周岁以下未取得社会工作资格证书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当年必须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按规定落实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按要求参加市、区两级继续教育培训。 | ||
三多清理回头看 (10分) | 严格按照社区事务清单办事,并做好登记,事务清单在明显的地方公示;社区事务清单范围外的事项严格实行政府购买;机构牌子按规定悬挂。 | ||
社会组织 建设 (10分) | 登记或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数到达规定要求,城市社区平均达12个以上,农村社区平均达5个以上。有3支以上活跃的社会组织,活动有记录且每支队伍一年开展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 | ||
重点任务 (20分) | 社区公约 (10分) | 每个社区结合自身特色修订社区公约,程序合法,并长期公示,做好宣传和应用。 | |
协商民主 (10分) | 年度内有定期开展居务面商会等形式的民主协商工作,有协商工作台帐记录,协商机制健全、协商流程合理、协商结果落实到位。 | ||
日常工作 (20分)
| 报表、信息等(5分) | 及时录入日常信息、提交报表、协助完成其他事项。 | |
运行情况 (10分) | 社区正常运行,群众办事实行“最多跑一次”,无群众找不到人的情况出现;专职工作人员不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擅离职守。无长期抽调(半个月以上)情况存在。 | ||
普法宣传 (5分)
| 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宪法知识宣传手册,利用各类设施播放宪法知识动漫、公益广告等视频作品。 | ||
协助镇街工作 (20分) | 综治网格 (20分) | 网格划分合理,人员落实,职责明确,服务管理有效。 | 各镇街 (开发区) |
加分项目 (10分) | “一社一品”创建(4分) | 评为“一社一品”优秀服务项目的,每个加2分。 | 区委社 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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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选 (2分) | 社会工作案例评选获国家级荣誉加2分,获省级荣誉加1分,获市级荣誉加0.5分,同一案例取最高加分值。 | ||
经验宣传 (2分) | 创新经验被省、市及以上领导批示肯定、推广,加1分;在省委办公厅《工作交流》、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交流》、民政部《参阅文件》上刊登的,加1分;在省厅《参阅文件》刊登的,加0.5分。 | ||
承接考察任务或上级试点工作(2分) | 每接待一次加0.5分,一次试点工作加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