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新警培养机制,不断提高新警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积极备战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新警综合能力竞赛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竞赛活动,促进新警在“干中学、学中练、练中比”,切实使新警的执法办案、群众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基本体能、技能明显增强,努力达到“一年跟着干、二年能单干、三年成骨干”的目标,为瓯海公安实战工作和民警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同时,力争在2016年度新警综合能力大比武中取得佳绩。
二、参加对象
全区公安机关2013年、2014年参加公安工作的在编在职【公安(司法)院校生、社会招录人员、军转干部以及外系统调入】民警。七类人员(即19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怀孕、产假、哺乳假、伤残、公安部省厅借用、已参加2015年全市新警大比武考试的尖子人员和随机抽取已达标人员等)除外。名单见附件1。
三、竞赛时间
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分局成立以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蔡国华为组长,政治处、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大队、预审大队、特巡警大队、户政基础大队、治安大队、警务保障室等职能部门及各参赛新警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政治处:组织协调新警比武各项备战工作,并负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的出题工作;
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温州市公安局局规》的出题工作;
法制大队、预审大队:负责法律知识培训及出题工作;
户政基础大队:负责《公安民警“三懂四会”群众工作能力实训教程》的培训和出题工作;
治安大队:负责《公安民警枪支使用学习资料(1-5)》的出题工作;
特巡警大队:负责体能训练、手枪射击及单警装备警械综合运用培训工作;
警务保障室:负责训练比武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各参赛人员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指定新警指导师,加强督促指导,并协调好参赛人员的工训矛盾。
同时,分局成立新警比武备战工作专班,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确定责任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协同做好各项备战工作。
五、竞赛科目
(一)法律知识。主要检验新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命题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和分则第四、五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民警枪支使用学习资料(1-5)》(见附件2)等,以及涉及以上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解释。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成绩按100分计算。
(二)综合知识。主要检验新警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新警队伍建设,提高素质和能力。命题范围是《公安民警“三懂四会”群众工作能力实训教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温州市公安局局规》(见附件3)。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成绩按100分计算。
(三)体能。体能为100米跑,立定跳远,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男子引体向上(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男子41岁至45岁1分钟仰卧起坐),各科目成绩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见附件4)。尖子竞赛成绩按100分计算,每门科目成绩占25%。达标抽考标准:个人成绩四门总分不低于240分(含)且每门的考核成绩不低于45分(含)。
(四)手枪射击。64(92)式手枪应用射击(以配备手中枪支为准):距离10米,人形靶,达标抽考时间40秒(尖子比武时间35秒),子弹10发(2个弹匣各5发)。尖子竞赛成绩满分100分,按中弹环数计分;达标抽考个人成绩按中弹数计算【7发(含)以上为达标】。
(五)单警装备警械综合运用。单警装备警械综合运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催泪喷射器、警棍和徒手等三项,考试对象为随机抽取的达标人员(尖子人员不参加考核)。单警装备警械综合运用成绩评定,按催泪喷射器、警棍和徒手等三项平均得分为综合运用考核的最终得分,60分以下或用时超过1分钟均为考核不达标。具体标准见附件5:单警装备警械综合运用考核标准。
六、具体安排
(一)集中培训。从6月份开始,根据比武课程内容,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使新警初步掌握法律及综合理论知识要点,提高新警基本体能、警务技能水平。
(二)模拟测试。备战期间,组织多次模拟测试,并排名通报。各参赛新警要主动加强学习训练,所在单位及新警指导师要加强督促指导,并使新警学以致用,提高综合能力。
(三)赛前冲刺。比赛前一周,组织参赛人员封闭式脱产集训,强化练习,全力冲刺。
七、奖惩措施
(一)单位
1、在分局模拟测试中,单位成绩排名靠前或靠后的,在队伍正规化建设考评中予以加扣分。
2、在市局比武中,分局团体成绩排名靠前或靠后被通报的,对参赛新警所在单位队伍正规化建设考评予以加扣分。
个人总分全市第一名的,对所在单位队伍正规化建设考评予以加分,并分别对新警指导师和政工干部予以个人嘉奖;个人单项成绩有不合格的,对所在单位队伍正规化建设考评予以扣分,其中有1门以上不合格的,取消新警指导师评先评优资格,有2门以上不合格的,取消政工干部评先评优资格。
(二)个人
1、在分局模拟测试中,个人总分排名后三且有单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2、在市局比武中,按照每一名尖子参赛队员的法律知识、综合知识、体能、手枪射击等4个单项成绩之和排序,取前六名。其中第一名授予“新警标兵”称号,可给予个人三等功一次;第二、三名授予“新警能手”称号,给予个人嘉奖一次;市局颁发证书。第四至第六名,给予通报表扬。
个人单项分。按照每一名尖子参赛队员的每一个单项成绩分别排序,各取第一名,给予个人嘉奖一次,其中已被个人总分项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个人单项未达标的,将予以通报,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新警比武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工负责、积极对待,切实把新警培养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抓实,激励新警勤学苦练、奋发上进,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做好新警相关业务技能和知识培训的计划,并按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特别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确定专人,积极落实培训和出题任务,确保新警培训到位,取得实效。
(三)严守纪律。各参训新警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认真参加各项学习训练,切实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凡未请假不按规定参加分局集中学习讲座、基本体能训练、手枪射击训练、各项考核测试的,严格按照局规记分,并视情予以通报批评。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