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1008003012045/2016-00591
  • 文件编号:温土资瓯征告[2016]011号
  • 主题分类:土地征收预公告
  • 发布单位: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2016-05-3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郭溪街道梅屿村温州市铁路新客站站前控规A-02地块(低效用地)征地告知书(温土资瓯征告[2016]011号)

发布日期:2016-05-31 08:53 访问次数: 来源:区国土资源分局

    征地告知书

     温土资瓯征告[2016]011号

郭溪街道梅屿村及相关权利人:

    因温州市铁路新客站站前控规A—02地块(低效用地)建设需要,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征地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征地用途:本次征地拟用于温州市铁路新客站站前控规A一02地块(低效用地)建设,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征地位置:本次征地位于郭溪街道梅屿村(附征地红线图);

    3、征地规模:本次征地面积约1.036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为准);

    4、补偿标准:根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执行;

    5、安置途径:根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本次征地涉及的被征地农民采用货币安置等安置方式;

    6、其他事项:/。

    二、本次征地,委托温州市瓯越土地勘测有限公司单位进行勘测定界、调查土地权属和青苗、附着物状况,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三、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青苗、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四、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冻结拟征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承包权调整和流转、户口迁入等事项。

    五、本征地告知书送达集体经济组织后,由送达人员会同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公告。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瓯海分局

    郭溪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征地告知书(温土资瓯征告[2016]011号).pdf

温州市铁路新客站站前控规A-02地块(低效用地)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