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瓯海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及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说明的报告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区财政局(国资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各级财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紧盯收入目标,深化财政改革,全力控险保稳促调,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财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财政总收入49.7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1%,同比增长10.2%。其中:上划中央“四税”收入21.3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7%,同比增长3.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5%,同比增长16.1%。2015年实行新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收入的口径发生变化,年度预算、上年同期数进行同口径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具体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增值税5.2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3%,同比增长1.8%;营业税9.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4%,同比增长19.2%;城建税2.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9%,同比增长11.1%;企业所得税3.5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4.1%,同比增长23.2%;个人所得税76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9.8%,同比下降24.6%;其他各税4.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8.7%,同比增长28.3%;耕地占用税79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17.3%,同比增长357.2%;专项收入1.9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2%,同比增长5.9%;其他收入388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9%,同比增长14.2%。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财政总支出30.4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6%,同比增长4.6%。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项目情况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0.9%,同比增长22.2%;(增长主要为工资、养老政策改革等因素增加支出)
(2)国防支出6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6%,同比下降3.5%;
(3)公共安全支出3.0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3.5%,同比下降1.1%;
(4)教育支出9.1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1%,同比增长6.6%;
(5) 科学技术支出58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2%,同比增长18.4%;(主要为省、市对中小企业科技方面的上级补助支出增加)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8.7%,同比增长30.6%;(主要为科目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7%,同比下降17.5%;(主要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调整,将原在该科目下反映的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调整至各单位所属功能分类科目)
(8)医疗卫生支出2.8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9%,同比增长29.1%;(主要为支出口径调整)
(9)节能环保支出39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7%,同比下降34.7%;(主要为垃圾处置费调整为市级列支)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3%,同比增长15.4%;(主要为镇街城乡社区支出投入增加)
(11) 农林水事务支出2.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同比下降28.4%;(主要为农业项目进度偏慢)
(12)交通运输支出68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7.9%,同比增长44.7%;(主要为潘桥物流园上级补助增加)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9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5%,同比下降32.2%;(主要为上级补助减少)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2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7%,同比增长20.6%;(主要为涉企奖励增加)
(15)住房保障支出1.1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37.2%,同比增长28.8%;(主要为棚户区改造专项上级补助及公积金标准提高)
(16)粮油物资管理等事务支出83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7%,同比增长82.9%;(主要为粮食企业政策性亏损补贴退库改由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7)其他支出2151万元,年初预算中预留单位结算、目标考核奖以及涉企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1亿元,年中明确后已细化落实到各部门,并相应调整至相关科目。调整后完成年度预算63.4%,同比下降32.7%。(主要为镇街其他支出减少)
3.收支执行总体平衡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0.84亿元(其中:预期中央税收返还2.06亿元,省级结算补助8944万元,市级结算补助3.96亿元,上级专项补助3.92亿元),上年结余资金3.04亿元(包括11项基金结余),调入资金3.04亿元,收入合计45.3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1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1.54亿元(系上解省市财政支出),支出合计41.95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账面结余3.3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35.2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9.9%,同比增长25.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2.4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8.3%,同比增长22.7%;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19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2%,同比增长13.3%;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5.6%,同比下降37.5%;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7.8%,同比下降90.3%;彩票公益金收入6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4%,同比增长11.6%;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35.6%,同比增长40.2%。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34.7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5.5%,同比增长26.1%。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2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2.1%,同比增长21.5%;(主要为土地出让收入分成增加)
(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25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6.7%,同比增长1557.9%;(主要为水利补助资金1100万元)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的支出11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2%,同比增长13.4%
(4)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0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5.4%,同比增长112.4%;(主要为上级补助增加)
(5)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68.4%,同比增长92.1%。(主要为卫生费、社会抚养费的镇街结算及河流治理等上级补助增加)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35.28亿元,加省市专项补助4.87亿元,上年结余资金4.50亿元(剔除11项基金结余),收入合计44.65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4.71亿元,调出资金3.04亿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账面结余6.90亿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一是积极进行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和置换。根据中央、省有关政府性债务管理规定,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区2014年末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清理甄别和核查。经清理甄别,截至2014年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1.03亿元,地方政府或有债务92.65亿元。举借的债务主要用于市政建设、交通运输、教育卫生、土地收储、保障性住房、水利等基础公益性项目建设。这些债务资金的投入,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市功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支持了民生事业和生态环保。2014年底,我区地方政府债务率41%,低于警戒线,风险可控。2015年,我区向省里争取到三批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共计10.7亿元,降低了政府债务成本,优化了政府债务结构,减轻了政府偿债压力。
二是全力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省的规定程序,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需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并向社会公开。日前,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预〔2015〕49号),核定我区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5亿元,专项债务37.5亿元)。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按省财政厅核定数作为我区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今后将按照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等中央、省有关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求及省财政厅转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201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分别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四)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扎实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以学习贯彻新预算法为契机,全面落实《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审批管理及制度建设,打造镇街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全区所有区级部门(除涉密单位外)部门预算实现全面公开,加快建立规范、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编制完成2014年瓯海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12.21亿元财政借款归类细分,核销财政暂付款4.85亿元。清理收回部门结余资金8662万元统筹使用。实行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二是依法组织收入,做大做强财源“蛋糕”。加强财政收入分析、预警工作,构建收入有计划、执行有监督、结果有分析的收入监控体系,实时跟踪收入进度。密切关注重点行业、企业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强化欠税监控和税收数据比对,实现堵漏增收。积极协同国、地税优化税收结构,破解税收疲态。加大涉税信息交换平台技术开发,16家单位使用非税征管Mispos系统,减少现金收缴。开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支付平台试点工作,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
三是持续精准发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提高民生保障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民生支出22.2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1%。全力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项目支出,落实资金13.27亿元。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全面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农村综合改革,安排“五水共治”专项资金15000万元。落实村级二三产返回用地土地出让金垫付的惠民政策,累计垫付8个镇街34个村合计13.27亿元,确保村级二三产返回用地出让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强化财政职能,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开展涉企优惠政策清理,积极整合涉企专项资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拨付外贸发展基金等各类扶持资金9169.45万元。积极筹融资,成功发行区城投公司企业债券16亿元,申报17亿元的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于2015年12月29日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并已于2016年1月20日成功发行。全力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审批拨付区级资金178笔合计49.67亿元,申报市级补助资金核拨到位4.17亿元。加强国资监管,全区222个单位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覆盖率达89.16%。出台《浙江瓯海铁路开发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系列制度,有力推进国资监管规范化。
五是实施精细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用。切实加强项目资金全过程动态监管和分类精细监管,加强项目绩效评价,提升资金效益。全年审核工程结算项目568个,送审造价27651.77万元,净核减2345.88万元,净核减率8.48%。严控公务经费支出,2015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9.2%。严控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进行网上公示,全面监督招标过程。开展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完成2014年已签订协议未到位的19.52亿元贷款资金到位工作,对部分债务采取以新换旧延长贷款期限,降低利息成本。实施存量债务政府债券资金置换工作,积极对接省厅争取置换债券额度,用低利率的政府债券置换高利率的金融机构融资等债务,共置换三批债务总计10.7亿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部分专项支出进度较慢、部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债务风险防范压力加大、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有待加强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完善和解决。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我区财政改革任务艰巨,财政经济形势复杂严峻,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从收入看,实体经济复苏缓慢,企业投资意愿普遍不强。各征收部门、税种贡献力度表现差异很大,个别税种的拉升作用明显,实体经济税基薄弱。社会互保联保风险持续凸显,收入难以把控。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实施,对我区税收收入带来不小的影响,加上贡献我区财政收入增长主力的“房地”因素被调控且风险极高,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从支出看,各领域支出需求依然强烈,民生、刚性支出增长压力较大,特别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工资调整,涉及面广、调整幅度大,将对地方财政带来很大的支出压力。此外,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后政府融资趋紧,收支平衡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根据当前财税经济形势,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全区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确定我区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深化财政改革,坚持民生优先,突出依法理财,防范财政风险,为新常态下瓯海赶超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和我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围绕全区经济工作,结合财政工作实际,2016年我区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草案
按照新预算法关于“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的要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左右,预期为30.67亿元。收入分项目情况如下:
(1)增值税5.7亿元,增长7.9%;
(2)企业所得税4.3亿元,增长20.4%;
(3)个人所得税8000万元,增长4.2%;
(4)营业税9.73亿元,增长3.5%;
(5)城建税2.22亿元,增长9%;
(6)房产税1.4亿元,增长8.9%;
(7)土地增值税1.96亿元,增长7.6%;
(8)耕地占用税8500万元,增长7.2%;
(9)其他各税1.16亿元,增长7.2%;
(10)专项收入2.12亿元,增长8.2%;
(11)罚没收入4600万元,增长8%;
(12)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40万元,增长13.8%。
2.支出预算草案
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和新预算法关于全口径编制预算支出的要求,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36.09亿元,比上年调整后执行数增长11.3%(为规范土地出让金支出管理,从2016年起将在土地出让金中安排的民生项目支出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5年调整后支出执行数32.42亿元),若剔除工资、养老政策调整导致人员支出增加的因素同比增加5.1%。 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4亿元,增长6.3%;
(2)国防支出452万元,下降33.9%;(支出下降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安排人武部办公楼改造修缮项目补助)
(3)公共安全支出3.78亿元,增长2.3%;
(4)教育支出10.23亿元,增长11.5%;
(5)科学技术支出6364万元,增长8.9%;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53万元,增长1.5%;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亿元,增长21.6%;(支出增加主要是上年社会救济等民生项目在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历年结余中安排,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0.8%)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3亿元,增长2.3%;
(9)节能环保支出5361万元,增长36.9%;(支出增加主要是上年垃圾处置费调整为市级支出,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13.7%)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7亿元,增长6.2%;
(11)农林水事务支出2.65亿元,增长0.3%;
(12)交通运输支出3233万元,下降52.7%;(支出下降主要是上年潘桥物流园建设项目和104国道建设项目省级补助支出增加)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029万元,增长77.2%;(支出增加主要是涉企专项资金科目调整)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978万元,增长50.9%;(支出增加主要是涉企专项资金科目调整)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375万元,增长6.2%;
(16)住房保障支出1.12亿元,增长1.1%;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57万元,下降21.2%;(支出下降主要是地方储备粮食补贴专项调整到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中支出)
(18)按新预算法设置预备费1.08亿元,为支出预算的3%;
(19)其他支出699万元,下降18.3%;
(20)债务付息支出3500万元。按新预算法要求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新增置换债券利息支出。
3.收支预算总体平衡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7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0.9亿元(其中:预期中央税收返还2.09亿元,省级结算补助9252万元,市级结算补助3.96亿元,上级专项补助3.92亿元),使用结转资金1.5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亿元,调入资金4亿元,收入合计48.43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09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12.34亿元(系上解省市财政支出),支出合计48.43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6.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25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575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54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5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8803万元。加上建设项目上级补助收入预计4.38亿元,合计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30.88亿元。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6.8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5.38亿元,包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出23.81亿元(按项目投向分类:农林水项目2.31亿元,市政交通道路项目11.34亿元,社会事业类项目2.86亿元,保障房项目3.05亿元,其他项目4.25亿元),其他建设项目支出805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付息支出76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3575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基金支出200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54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45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5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8803万元。加上调出资金4亿元,支出合计30.88亿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我区从2016年起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我区国有企业总量偏少,经营业绩有待提升,其中大部分系政府投融资平台,其余国有企业基本上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现结合我区国有企业经营现状,将国资办下属企业和粮食系统企业等19家单位纳入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建议盈利1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行分类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经营性企业按税后利润10%上缴,投融资平台类企业按税后利润5%上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利润收入、国有股股利、股息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国有资本收益收入。2016年瓯海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主要系利润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充实社会保障资金外,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以及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等方面。2016年瓯海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100万元,用于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
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2016年部门综合预算安排及编制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预算编制原则,根据各部门上报预算项目情况,2016年全区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拟安排36.1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06亿元,专户资金安排8349万元。区本级部门经常性支出按照统一的定额或实际发放标准测算9.6亿元,全部由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区本级部门专项经费共安排16.81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13.2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7亿元,专户资金安排8349万元。2016年镇(街道)支出安排9.7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9.36亿元,政府性基金安排3600万元。
2.重点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2016年区级28个上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共安排18亿元,比上年增长12.3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初审意见,我们对28个部门2016年预算草案进行了整改,共增加项目13个,增加预算473.51万元;共减少项目7个,减少预算215万元;对2个项目内容进行优化,涉及金额70万元。
6个重点审查部门预算共安排3.4亿元,比上年增长2.27%。其中:
瓯海区检察院3241.25万元,比上年增长25.57%;
瓯海区经信局1166.82万元,比上年增长27.93%;
瓯海区水利局7459.53万元,比上年增长1.92%;
瓯海区人力社保局18712.03万元,比上年减少3.91%;
瓯海区交通运输局1493.35万元,比上年增长40.62%;
瓯海区文广新局1908.75万元,比上年增加1.58%。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初审意见,对六个重点审查部门2016年预算草案进行了整改,共增加项目7个,增加预算366.51万元;共减少项目1个,减少预算10万元。
3.区人大常委会初审意见落实情况
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温州市瓯海区区级部门预算审查暂行办法》规定,2016年28个上人代会审查的部门预算草案初稿由财政部门汇总后提交区人大财经工委进行初审。针对区人大财经工委提出的问题和听证会的意见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逐条加以落实。我们不仅整改了6个重点审查部门的预算,同时整改了其他22个上人大会审查的部门预算,而且将人大的审查意见运用到其余的66个预算单位。
一是对2015年执行率比较低的项目进行进一步审核,严格控制此类项目2016年安排数;对每个项目安排资金进行精细测算,做到依据充分、安排合理;各业务科室及时掌握相关预算单位职能变化情况做出经费安排调整;分析上级转移支付因素,尽可能避免交叉重复安排。
二是严格按照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定额编制预算,对专项工作经费作进一步分析测算,避免专项工作经费与一般公用经费交叉使用;按照批准的文件和租赁合同安排临时人员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和信息化维护经费等。
三是做好项目绩效管理。经费预算3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规定编制绩效目标,历年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审核的重要依据,使项目绩效管理和部门预算草案编制相结合。
四是根据上级关于盘活存量资金的要求,进行部门结余资金清理。在此基础上,把历年沉淀在各部门的资金上缴财政重新予以安排,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的列支标准,继续对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同时,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增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切实抓好2016年预算执行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财政工作引领新常态的关键之年,面临的任务很重,困难仍然很多,为确保明年财政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我们将更加振奋精神、鼓足干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区对镇街道财政体制,通过体制调整重点保障镇街道基本运行和激发镇街道发展经济、培育税源的积极性。加快镇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镇街财政所在资金监管和支付环节上的重要作用。继续实施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加强对部门大额资金监管,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存量债务工作,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上报存量债务置换项目,落实债务置换资金,减轻区级债务负担。推进财政支农体制改革,建立与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支农资金管理体系和支农资金监督体系。转变企业扶持方式,探索推行区域产业基金试行股权投资等有偿使用方式改革。
(二)强化收支管理。抓好收入征管,及时掌握政策调整变化对地方税收收入的影响,合理统筹、把控。探索全面实行个体税收委托代征的征管模式。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加强非税征管信息系统动态监控。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按照轻重缓急科学调度财力、统筹安排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均衡性,确保收支平衡。严控行政支出,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切实压减公用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提高资金绩效。加强对涉及重大民生等重点领域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注重评价结果应用。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建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督机制,注重监督检查成果利用。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项目清单管理制度。强化融资渠道拓展,有针对性地对安置房等符合国家保障房政策的工程项目进行低利率融资,确保国开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落实到位。制定PPP项目具体操作规程, 组建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争取PPP项目落实。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提升监管水平。深化国资监管改革,力求管理模式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探索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效途径。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起草《瓯海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填补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空白。继续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报废、调拨、出让、出租等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国有房地产情况,盘活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挥监事会监管作用,引导企业加强闲散资金使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各位代表!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和平稳运行,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为建设生态宜居民富区强的幸福瓯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最后,对各位代表一直以来充分理解与大力支持财政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载阅读版本: 3-2 20160205(最终定稿)2015年预算执行和2016年预算草案表格.xls
下载阅读版本: 3-1 20160205关于瓯海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