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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瓯海区201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5-06-26 15:32 访问次数: 来源:区财政局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瓯海区201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困难挑战,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区财政局(国资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培植有效财源,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圆满完成了各项预算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4年全区财政总收入47.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4%,同比增长11.7%。其中:上划中央“四税”收入22.7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长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2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9%,同比增长15.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地方税收收入23.1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7.7%,比上年同期增长16.3%;非税收入1.1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9%,同比降低0.25%。

  2014年全区财政总支出26.85亿元,同比增长11.8%,剔除上级补助和上年结余等支出8.81亿元,当年财政支出18.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7%。当年财政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8%。

  (二)国防支出391.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4%。

  (三)公共安全支出2.2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7%。

  (四)教育支出5.8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1%。

  (五)科学技术支出4178.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3%。

  (六)文化体育传媒支出2255.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5%。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5%%。

  (八)医疗卫生支出1.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7%。

  (九)节能环保支出2847.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9%。

  (十)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508.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5%。

  (十一)农林水事务支出1.2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737.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100.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8%。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211.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7%。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8503.1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5%。

  (十六)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359.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4%。

  (十七)其他支出9810.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2.4%。

  经省市决算会审后,2014年全区地方财政体制分成16.27亿元,加省市专项和结算补助8.63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4266万元,调入资金3.1亿元,合计全区2014年可安排资金28.43亿元,公共预算财政总支出26.85亿元,收支相抵,2014年全区滚存结余1573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需结转下年支出11872万元,专项收入结余3864万元。
  2014年度政府基金收入29.22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市财政结算返回26.4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34亿元,上年结余5.26亿元,政府基金支出29.76亿元,调出资金3.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5.96亿元,其中本级结余5.33亿元。

  2014年全区争取到省市一般预算专项补助资金为3.93亿元,基金预算专项补助为4.34亿元。截至2014年底,下达省市一般预算专项补助2.81亿元,下达基金预算专项补助3.78亿元。由于未下达的省市补助大部分于12月底才下达我区,导致这些省市补助不能于当年下达到各部门。除了一些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需按进度拨款外,未下达省市专项补助基本已于2015年年初下达到各单位。

  从决算情况来看,2014年度我区地方财政执行情况是好的。一年来,为了完成预算收支任务,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对201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的审查意见,认真研究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做好财政工作。

  (一)千方百计抓收入,努力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加强与国税、地税等部门协作,深入分析研判收入形势,加强对重点税源跟踪分析,及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财政收入快速增收。在全省率先开展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委托代征工作,努力提升征管水平。二是坚持上下联动。理顺区和镇街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区和镇街共同发展的收入增长和财力分配机制,充分调动镇街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增加收入积极性。三是深入挖潜增收。率全省之先开发“税收保障信息平台”系统软件,实现国税、地税、工商、电力、国土、住建等22个单位信息全覆盖,堵塞税源漏洞,着力将经济发展成果充分反映到财政增收上来。

  (二)全力以赴保民生,全面提升公共财政保障水平

  坚持民生为重,全年民生支出19.9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4.1%。一是加大“三农”投入。把扶持“三农”摆在基础地位来抓,创新支农融资平台,加大治水支出,区财政安排治水专项资金10000万元。二是保障教育经费增长。坚持教育优先,狠抓教育经费投入,累计投入8.13亿元,同比增长19.6%。三是推进民生统筹发展。全力保障医疗、卫生、社保等民生项目支出,落实资金3.59亿元,同比增长20.5%。2014年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人均达610元,高出全国标准355元。

  (三)凝心聚力促发展,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突破融资瓶颈。探索创新融资模式,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多元融资格局。二是抢抓企业债券发行。筛选确定牛山片区和潘桥街道的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工程作为债券募投项目,全力推进区城投公司资产重组,申请发行不超过22亿元的企业债券,并按期上报至省及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4月获国家发改委核准发行不超过16亿元的企业债券。三是保障项目建设。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共安排实施类项目10大类160项,总计划投入59.38亿元。在多方筹措资金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申报市级“城市主干道”补助资金并核拨到位2.43亿元,中央和省级“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4497万元,有力保障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四是助推企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落实涉企优惠政策,拨付企业专项资金1.21亿元,安排涉企奖励1000万元,扶持实体企业做大做强。

  (四)攻坚克难抓改革,全力促进财政提绩增效

  一是创新预算绩效管理。探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跟踪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无缝对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牵头完成全市首次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将区本级113家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80家,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改革资金量20.15亿元,实现镇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覆盖。三是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全区预算单位已激活公务卡3750张,公务刷卡消费量895万元,减少了现金支出,有效降低了公务消费腐败行为发生率。四是开展部门预决算公开试点。先行选择10家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在区政府信息网公布试点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启用厉行节约监管平台,全区241个行政事业单位均纳入监管范围。严控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4年全区“三公”经费预算2555.7万元,同比下降14.9%。其中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为1936.7万元,同比2013年上报数压缩30%。五是推进镇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在娄桥街道试点建设公共财政服务平台,积极整合镇街行政事业服务资源,构建高效便民快捷的“一站式、一条龙、一卡通”式镇街财政公共服务新格局。

  (五)多措并举促监督,切实防范财政资金风险

  一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地方融资平台风险防范和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管,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完善偿债准备金管理制度,提取偿债准备金2.84亿元,有力提高抵御债务风险能力。积极应对国务院、财政部相继出台的债务管理和融资政策,扎实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二是狠抓财政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检查,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安置等重大项目和民生政策实施效益的检查。强化基建项目全过程监管,完成42个项目的工程预算评审,修正不合理金额5968.30万元;审核工程结算项目497个,送审造价合计20829.14万元,审定造价18688.41万元,净核减资金2140.73万元。三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优化审核办法和业务流程,严格审核把关,提升监管质量。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全面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全区政府采购预算总价215610.05万元,实际支付190804.35万元,节约率为11.5%。四是全面编制权力清单。积极开展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编制完成区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按要求对外进行公开。

  (六)注重规范抓管理,有力提升国资监管水平

  一是全面优化国资布局。圆满完成有关区属国有企业增资工作,增加注册资本28769.33万元,注销4家无融资能力的投融资类平台公司。按照“谁批准、谁纠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配合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工作。二是扎实推进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有效激励机制,出台铁路开发有限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起草区属国有企业产权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国有企业产权。制定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全面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活动,填补我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空白。三是推进国有房产土地专项清理。持续推进房产土地专项清理暨“两证”办理,解决多个历史遗留问题。全年累计补办房产、土地证件375宗,组织公开拍卖2次,成功交易9宗房产,成交金额947.5万元。启动瓯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预提费用清算工作。
  2014年,我们创新思路,科学理财,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预算任务,确保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和我区重点工作的开展,实现了财政与经济同步协调发展,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支持,得益于社会方方面面的理解和配合,也凝聚着广大财政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和无私奉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存在的不足和困难。一是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实体经济的有限发展与各项民生事业日益增长的需求加大收支平衡压力; 二是债务规模超自身可承受能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压力不断加大;三是专项资金存在重“支”轻“管”现象,财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有待加强;四是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较重,履职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等问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完善和解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15年的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自觉的行动,奋发图强、攻坚克难,保证圆满完成各项预算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建设生态宜居民富区强的幸福瓯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