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德信梧田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水岸枫庭”地名命名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和《温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位于瓯海区梧田街道,东邻阁楼河,南面殿前河及月乐西街,西临殿前河及呈祥路(规划暂名),北靠炬光路(规划暂名)的建筑物(群)命名为“水岸枫庭”。
该建筑物(群)总建设占地面积32111.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313.15平方米,共10幢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组成,绿化率30.95%,其中主体高度77.55米,主体层数24层(以批准有效的规划文件图纸为准)。
望你们推广使用命名后的标准地名,并依照国家标准要求做好地名标志设置工作。
此复。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13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