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居委会,有关单位:
现将《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骨灰跟踪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新桥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加强殡葬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殡葬服务方面的需求,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温委发〔2012〕5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六城联创”
工作要求,综合运用宣传、行政、法律等手段,强化政府责任,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文件温瓯政发〔2012〕125号动员社会力量,坚定不移地推进殡葬改革,着力根治青山“白化”,革除殡葬陋习,深化殡葬服务,加强公墓管理,努力提升我区殡葬
事业科学发展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末期,全区基本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殡葬管理体制、殡葬保障机制和殡葬需求服务网络,在青山“白化”治理、生态公墓建设、丧葬陋习整治等方面取得突破性发展。到 2020年底,实现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服务优质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三沿五区”无坟化。
三、基本原则
(一)以民为本、便民惠民。切实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把深化殡葬改革与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结合起来,把落实“便民、惠民、利民”措施放在首要位置,切实体现惠民殡葬、诚信殡葬、阳光殡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殡葬服务方面的需求。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要充分发挥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提高政府殡葬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其他选择性殡葬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需求。鼓励社会联动参与,积极培育殡葬行业中间机构,注重专业机构专业人才的独特作用。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三)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注重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布局,把改革创新的精神贯穿于殡葬改革的全过程,不断创新殡葬改革的发展理念和工作方法,大胆探索殡葬改革政策措施,促进殡葬事业协调发展。
(四)文明生态、自然和谐。积极扬弃殡葬传统文化,倡导“厚养薄葬”、“生态安葬”、“勤俭办葬”,创新殡葬文化载体,丰富文化内涵,推行生态、文明、节约的殡葬观念,倡导绿色环保的丧葬新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高殡葬便民惠民水平。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强化殡葬惠民政策保障,实现“便民、惠民、利民”。在实现城乡居民基本丧葬服务免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多种殡葬救助方式为补充的殡葬救助保障机制。完善城乡困难群体殡葬救助制度,针对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扩大减免力度,满足基本殡葬需求。
(二)强力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工作。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树立绿色生态理念,以保护环境为重点,积极推行节地和不保留骨灰的葬法。大力推进青山“白化”治理工作,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坟山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禁新”工作,对违规新建坟墓一律予以平毁。全面完成坟墓普查工作,逐山逐坟登记编码造册,核实汇总,建立数据库。实行骨灰安放跟踪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建私坟和“装棺再葬”事件的发生。对现有私坟按照“宜改则改,宜迁则迁,改迁并举”的办法,全力开展迁移安置、坟山连片生态化改造、坟墓就地生态化改造、无主坟深埋绿化等,根治青山“白化”现象。
(三)加强公墓管理,积极探索“综合安置型”墓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千方百计推进公墓建设,切实加强公墓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公益性生态公墓全覆盖。辖区内无生态公墓的街道实行就近安置,景山、新桥原则上安置到郭溪、娄桥等周边街道。积极推进“综合安置型”生态墓地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各类型墓穴的需求。新建公墓要严格建设标准,加大监管力度。公益性公墓销售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他公墓的销售价格及相关服务收费由公墓管理单位根据价格和民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自主确定。
(四)加强现代殡葬文化建设,倡导文明办丧形式。成立殡葬行业协会和殡葬文化咨询中心,发挥殡改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以先进的丧葬理念为引领,革除丧葬陋习,在全社会开展以“爱惜生活、顺应自然、凝聚孝心、厚养薄葬、生态殡葬、文明祭祀”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文化建设,树立殡葬改革新风尚。巩固景山、新桥两个街道丧事集中办理,推进各街道所在地丧事严管,进一步巩固全区丧事严管和丧事集中办理成果。积极谋划推进文明祭祀活动,创建“网上祭祀”平台,倡导现代文明祭祀。各镇街要积极落实建设殡仪服务场所,完善各类殡葬服务基础设施,方便文明治丧、吊唁、守灵等殡仪服务;依托镇街或社区服务中心,设置民政服务窗口,配备社工为社区居民提供丧事咨询、丧事引导、丧事代理等殡仪服务。2020 年底前,建成示范型“南片办丧中心”,并在各镇街、社区落实若干个办丧场所,切实解决我区群众办丧场所紧缺问题,逐步消除丧事扰民现象,最终实现全区丧事集中办理,从根源上消除丧事扰民现象,还宁于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管理体系。完善殡葬改革奖罚机制,实行殡葬改革“约谈制”和“一票否决”制。明确镇街责任,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要将殡葬改革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执行力的一个标准,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考绩择才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殡葬改革工作任务的村居(社区),停拨下一年度该村居(社区)除救灾、救济、优抚、低保、五保、残疾人补助外的其他各类补助(含村干部报酬补助)。
(二)各方联动,形成合力。按照《温州市殡葬管理办法》
要求,民政部门牵头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形成合力。公安部门要及时严肃处置阻扰殡葬执法行为;国土、农林部门要依法查处占用土地、林地乱葬乱建坟墓和毁坏坟山绿化植被的行为;工商、畜牧部门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非法骡马运输、非法生产销售棺木和非法生产销售石料用于造坟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行政执法部门要把整治丧事扰民行为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各镇街要开展常态化坟山巡查管理,对参与新建、翻修坟墓和圈山卖地建坟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
(三)宣传先行,强化引导。认真制订宣传计划,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等载体和手段,充分发挥村“两委”、老协等组织的作用,依托“老龄委讲师团”加强对老年人等重点目标人群的宣传工作,积极倡导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和认同感,使殡葬改革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成立机构,严格执法。针对当前殡葬改革和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抽调精干力量、充实殡葬改革管理机构。各镇街要充分发挥社会事务办以及民政助理员的作用,招聘协管员,成立殡葬管理监察中队,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出现偷尸土葬、骨灰装棺再葬、非法乱葬滥埋等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开展殡葬服务单位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探索建立殡葬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殡葬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加强殡仪服务机构的殡葬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强化问责制。
(五)强化考核,落实奖惩。将殡葬改革工作列为年度考绩的重要内容,由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考绩办每年对各镇街年度殡葬改革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区财政在殡葬改革专用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考核奖励。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以丧户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中的公职人员为责任人的“责任岗制度”,加强对公职人员配偶和直系亲属办理丧事活动的监督,对违反殡葬改革规定,涉及公职人员直系亲属丧事大操大办、违规建坟的,根据区殡改办的意见进行问责。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