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瓯政办机〔2012〕68号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根据《温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决定成立瓯海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管理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彭立华
副主任:周一富
李康
委员:林淼江(区府办)
黄碎涛(区人力社保局)
陈建敏(区委宣传部)
张启成(区监察局)
林和国(区教育局)
王友杰(区民政局)
吴强(区财政局)
姜文龙(区农林渔业局)
陈胜利(区卫生局)
何晓武(区人口和计生局)
凌胜康(区审计局)
林显忠(区人力社保局)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黄碎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原瓯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同时撤销。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6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