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温州市国家税务局瓯海税务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国家税务局瓯海税务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88619155。
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在区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服务瓯海经济发展为主线,以保障纳税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1、领导重视,机构落实
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及时发现、及时报告”的要求,明确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由局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对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防范、监测、预警、报告、响应、指挥和协调、控制。在出现安全事件后,对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遵循正确的流程,采取正确快速的行动作出响应,提出事件统计分析报告。
2、专人专管,务求实效
自《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以来,我局领导就安排专人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准备,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对涉及国税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及行政认可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按时上报到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3、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基本原则,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依法公开原则。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真实公正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禁止半公开甚至假公开,不准欺骗群众,失信于民。
(3)注重实效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必须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做到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的依据。
(4)有利监督原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要认真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凡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5)在信息安全的管理方面,我局实行局长负总责,严格执行依法申请公开和主要领导签批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共签发各类文件简报70件,主动公开29件。
三、2009年,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件。
四、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部分公开义务主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按照当前的社会形式和要求,我们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力度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按照《条例》规定,深化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开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尽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拓展公开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审查保密、考核评估、督促检查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进。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六日
附件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29 |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数 | 条 | 29 |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一)已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 条 | 0 |
②信息不存在 | 条 | 0 |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 条 | 0 |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 条 | 0 |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 元 | 0 |
(二)未答复总数 | 条 | 0 |
三、各类申诉总数 | 件 | 0 |
其中:1.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2.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3.行政申诉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