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2010年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天)上班。(见上图,红色为节假日,蓝色为工作日)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按《国旗法》规定升挂国旗,营造热烈喜庆的节日氛围;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卫生防疫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欢度节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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