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2010年1月12日温州市瓯海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建良同志为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吴宏儒同志的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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