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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统计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1-21 09:37 访问次数: 来源:区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区统计信息网站上公布。联系方式(电话:0577-88507572,邮箱:ohtj@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条例》的有关知识。严格贯彻执行《统计信息分析工作考核办法》,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条,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公报、工作动态等方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形式:一是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信息。按有关要求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设置了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决策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等六大模板,下设13项小分类。对相关栏目的内容进行了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了信息管理。 二是在瓯海区统计信息网站上公布信息。在区统计信息网站设置了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政务公开、法律法规、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公报等相关栏目,提高政务公开度,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全心全意地为全区人民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及时提供信息服务。及时公开统计动态、信息、分析,向社会公众提供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类数据和科学分析。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添砖加瓦。

  五、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2009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356

  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数

138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一) 已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0

  ②信息不存在

0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0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0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0

(二) 未答复总数

0

三、各类申诉总数

0

  其中:1.行政复议数

0

  2.行政诉讼数

0

  3.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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