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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地税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24 14:40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信委

  2008年,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瓯海税务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落实措施、充实内容的原则,积极稳妥、逐步推进,在发挥社会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和宣传税收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全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政府信息法制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逐项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和要求。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将信息公开意识渗透到每一位干部的工作中,分局先后制定和下发了《瓯海分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组织专题会议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和引导全体干部充分认识,落实条例、推进信息公开是廉洁行政、科学行政的需要,是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机关转变,建设现代效能政府的需要,也是推进政府建设信息化的需要,不断增强全体干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政府信息公开实行提供组织保障

  区委、区政府明确机关各部门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落实人员、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分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地税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统一组织、推进、指导、协调。分局局长何凡亲自担任组长,其他分局班子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分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各自公开政府信息以及维护和更新的相关工作。各科室指定一位同志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具体职责,负责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

  三、健全制度、落实措施,结合实际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良好氛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全系统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有关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全面提高具体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广大干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引导税务干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积极参与。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要求,全面梳理了地税系统的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对包括组织机构、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办事指南、政策文件及决策信息等需要对外发布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以文件和网站信息的形式对外发布。建立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完善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和举报办理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

  三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原则,加强与区政府网络中心的沟通和协调,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切实把门户网站办好、用好、管好。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平台,不断整合政府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加大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逐步实现“一站式、一体化”服务。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建立和畅通链接,及时发布信息。由专门的信息管理员负责系统的管理、维护以及政府信息目录的动态更新和补充完善工作,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全面性、针对性和准确性。

  四是明确责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明确要求、细化任务。有关职能部门要完善牵头协调和考核督促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方式,主动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按《温州市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对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内容、受理和答复进行了规范。

  四、对照要求、寻找差距,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认真筛选公布公开事项。根据《温州市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内容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按系统化、标准化、电子化的原则要求,尽快做好这项工作,并及时在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政府网站免费公布。我局梳理和对外公开的信息,涉及办公室、综合业务一科、综合业务二科、计会征收科等科室。主要包括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税务行政许可的设定、调整和取消情况,以及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受理程序等等。

  二是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程序。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务,并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变更、撤销或终止公开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及时告知公众。

  三是加强分局互联网站和内网的管理,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突出网上办事和网上办税的作用,整合原网站的资料,提高办公效率为原则。

  四是在做好政府信息网上发布的同时,我局还在基层各办税大厅通过宣传册、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全面公开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查询。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平台有效载体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在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等服务窗口利用张贴公告、发放税务公告和办事手册等形式,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85条,其中网站公开数2003-2007年信息公开39条,2008年信息公开46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同时也发现许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信息报送数量不多,信息撰写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开查询检索系统功能还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改进,全面打造透明、公开的“阳光地税”,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机关效能,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把地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瓯海税务分局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单位

数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85

  其中:网站公开数


  ①2003-2007年信息公开

39

  ②2008年信息公开

46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其他形式申请数


  (一)对申请的已答复总数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②信息不存在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二)对申请的待答复总数


  三、各类申诉总数

  其中:1.行政复议数


  2.行政诉讼数


  3.行政申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