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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瓯海区法治政府建设顾问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31信息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访问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为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决定聘任浙江开盛律师事务所为瓯海区法治政府建设顾问单位,自2010年1月1日起,聘期两年。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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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郑冠 【发表评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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