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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1-02 08:11 访问次数: 来源:温州市经信委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瓯海区司法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ouhai.gov.cn/col/col1229693008/index.html)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瓯海区将军桥建行大厦9楼,电话:88526447,电子邮箱:ohsfj@ouhai.gov.cn。

一、概述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08]33号)的要求,本单位从2008年3月份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本单位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林和国局长任组长,李智祥副局长任副组长,徐乐副局长、白茹副局长及各科室科长、负责人为领导小组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副组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组织协调、监督落实等工作。安排了一名政府信息专管员,专门负责联络各科室,收集、整理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的区分发布和审查把关工作,在“内容”、“时间”和“主动性”三个方面进行加强。截至2008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2008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概况类信息8条,占9%;政策法规类信息38条,占42%;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3%;业务工作类信息20条,占23%;民生服务类信息2条,占2%;行政执法类信息9条,占10%;办事指南类信息10条,占11%。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网站、报纸、便民手册等多种途径开展信息公开,同时利用好《瓯海信息》和《每周要闻》,以及我局的《司法信息》,及时上报我局的工作和案件分析,供领导参阅。同时,进一步做好窗口的信息公开工作,在“148”法律援助窗口公布法律援助条例和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做好法律援助信息的公开和反馈,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监督管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08年度未收到任何形式、任何渠道提交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咨询情况

2008年度,无人向本单位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事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本单位的办公室文秘,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

由于2008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目前我区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政策没有出台,并且本单位去年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件,因此2008年度本单位未发生依申请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们在信息收集、审查、报送、公开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因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第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第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工作,要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明确信息公开的期限,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流程进行申请、审查和发布。第三,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第四,要落实责任并严格考核,要求各科室建立信息公开考核责任制,细化任务目标,将信息公开量化到人,并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进行考核和责任追究。

八、附表


指 标

单 位

数 量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101

其中:网站公开数

101

①2003-2007年信息公开

11

②2008年信息公开

90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其他形式申请数

0

(一)对申请的已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①申请内容不明确

0

②信息不存在

0

③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0

④属于免予公开范围

0

4.申请公开收取成本费小计

0

(二)对申请的待答复总数

0

三、各类申诉总数

0

其中:1.行政复议数

0

2.行政诉讼数

0

3.行政申诉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