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瓯教办高〔2007〕28号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与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3-25 16:17 访问次数: 来源:区教育局

温瓯教办高〔2007〕28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与科技

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心学校,各有关高中,各初级中学:

  为了做好今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2007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温瓯教发〔2007〕7号),现将2007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与科技特长生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具有体育、艺术与科技特长并参加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名额:全区有关普通高中共招收特长生48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项目

  学校

招  生  计  划

科技

美 术

音 乐

体 育

小计

瓯海中学

1

0

3

7

11

六十一中学


  0

1

3

4

任岩松中学


1

1

7

9

瓯海二高


3

2

3

8

梧田高中


3

2

3

8

三溪中学


2

2

4

8

合  计

1

9

11

27

48

三、报名办法与时间安排

1、考生凭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体育、艺术与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到有关高中学校报名,报名时交单寸照片两张。

2、考生在选择报考学校时,瓯海二高、梧田高中、三溪中学三所高中不得兼报。

3、报名时间与术科测试时间安排:

瓯海中学和六十一中学报名时间为5月10日前,测试时间为5月13日;

任岩松中学报名时间为5月15日前,测试时间为5月19日;

瓯海二高、梧田高中、三溪中学报名时间为5月15日前,测试时间为5月20日。

四、录取办法

1、各高中学校根据考生的术科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1︰2确定预录取对象,并于术科测试的第二天将预录取名单(附考生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报区教育局高中教育科。

2、在各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50~70分内(瓯海中学70分,其它公办普高60分,六十一中学50分;体育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其录取分数线经区中招办同意还可适当降低),按照预录取对象术科名次择优确定特长生录取对象。

3、如遇考生因文化分限制或报名人数不够而出现名额空缺,原则上不予补足。

五、工作要求

1.各普通高中要制订体育、艺术与科技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2、各校在接受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并告知考生参加术科测试的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3、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术科测试等有关工作,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为保证特长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校术科测试期间,教育局派员现场监督。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高中招生  特长生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区委办,区府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6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