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园企业须为温州市外企业以投资形式在本区设立的,具有对多个区域分支机构行使管理、研发、营销、展示等职能的机构,或境外跨国公司在本区设立的地区总部。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设立地区总部的企业母公司总资产或一个自然人投资若干家企业的总资产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年纳税总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建筑行业、房地产企业总资产不受限制,年纳税总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投资出让基准价:高层2980元/平方米,多层3280元/平方米。

★入园企业必须在本区工商、税务部门进行新设登记,领取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企业必须向区外经贸局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入园企业从税务登记之日起开始纳税,3年内入园企业单位建筑面积每年纳税额(人民币):一般企业多层不低于600元/平方米,高层不低于500元/平方米;建筑行业、房地产企业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从市直、鹿城区、龙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税源中转移的税款不计入约定纳税额。

★为确保承诺的税额足额缴纳,入园企业须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按入园企业建筑面积600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其中建筑行业、房地产企业保证金按企业建筑面积1000元/平方米收取。入园企业年纳税额不足部分,在保证金中扣除,并必须在3个月内补足保证金。保证金须在企业入园正式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入园企业到指定银行交纳。


Copyright © 2007-2008 http://www.ouhai.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瓯海区信息化管理中心 制作维护